廿一 作品

第一百一十三章:這是我的一個態度

    “我今天來,是向你道歉的。”傅強國嘆了口氣,面露凝重道:“聽芊芊說,伯母打電話給你爸媽,這件事是伯母的不對,為此我向你道歉,我不希望你能原諒,我只是想表明我的態度罷了。”

    有些錯,不是道歉就能獲取原諒的。

    若是事事都能用一句對不起,就能獲取受害者的原諒,這世上還需要法律做什麼。

    葉蕾是他愛人。

    愛人犯下的錯,他這個做丈夫的,也要擔起責任。

    傅天天是他兒子,兒子犯下的罪惡,他這個做父親的也要扛起責任。

    他做不到一甩了之。

    “伯父,這件事跟你沒關係,請您不要自責。”孟凡塵經歷過這一次劫難後,看開了很多,“再說了,您是您,傅天天是傅天天,伯母是伯母。我不敢說自己是多麼的清高,多麼的講道理,可一碼歸一碼,一事歸一事,您是無辜的,我不能把他們所犯下的錯,歸咎在您身上,讓您來承擔。您老人家若是真覺得過意不去,就請您抽個空,受累去廣東見一見我爸媽,跟他們道個歉,賠個禮。”

    “你這孩子真懂事,讓我這個做伯父的無言以對啊!”傅強國感慨悵然。

    臉上流露出一絲絲愁容。

    錢,他不愁。

    若是這件事,能用錢來賠償,他絕對不含糊。

    可他也知道,孟凡塵是不會接受金錢上的賠償的,他需要的是個態度。

    如果用錢來賠償孟凡塵,那是對孟凡塵的一種羞辱。

    孟凡塵連親弟傅強博家的財產,都絲毫不貪念,又怎麼會在乎他的賠償呢?

    他們兩兄弟合夥做生意,弟弟賺了大頭,資產比他還多,而孟凡塵作為弟弟的唯一女婿,弟弟以後的所有財產,都是孟凡塵的。

    連老丈人的錢都不貪念,又怎麼會貪念他這個大伯的賠償呢。

    賠償是應該的,可對孟凡塵而言,不能用錢來賠償。用錢太庸俗,不僅羞辱孟凡塵也打臉傅強博。

    最後難堪的還是自己。

    “你放心,我會的,就算你不提,這兩天我也會親自去一趟廣東,當著你爸媽的面道歉。這件事畢竟是我們家有錯在先,有些事情是避免不了的,該道歉必須道歉,該賠償必須賠償,這是我的一個態度。”傅強國沉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