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啥名字要 作品

第178章 不寧前夜其二

    可從來沒有那個動物能自己給自己正骨,一般來說,這種情況下,就算是妖怪,逃跑的時候也只能自斷一臂,然後逃跑路上失血過多,一會它還能去撿回來吃。這種離譜的辦法它可算是第一次見。

    它看著那邊正準備得面目猙獰,身上明顯有法力在流動的印,此刻反而只是很感興趣。

    除了歷代都是妖怪的遺傳性妖族,它還沒見過看起來這麼年輕就能使用法力的生物。

    在生物進化史上,沒有資源的底層生命體一向都是沒空發展出控制法力的能力,生命短暫的可憐蟲,快速生長,快速繁衍,快速死去,這些弱小的生命彷彿已經接受了自己是一種飼料一樣的存在,自己高產起來,變成更優秀的飼料,在夾縫中只為存在而活著,末日之中餘生的散裝耗子反而像是被拋棄的孤兒,工具人,鸚鵡學舌般重複著先輩的道路。

    生命哪有什麼意義,都只是為了存在而存在,為了存在,什麼荒唐的東西也能有。對這個活了不知道幾百萬年的妖神來說,它對生物的所見所聞基本上都是這樣的。

    但是,和它面前一樣的生物還真不多。生命短暫的生命一向都無法觸摸法力的奧秘,而這個人看起來卻不一樣。

    這麼短命的生物能掌握法力,對它來說相當神奇。這妖神甚至心中有了一點興趣,覺得這生物有這麼大比例的腦袋還真沒白長。

    欣賞歸欣賞,目前這個妖神改變了一點的計劃還是把人當做一種人參果看待,就像蜜蟻掛在那當倉庫,但其他物種看它就是純零食,絲毫不把人當動物看待。

    對於茹毛飲血的妖怪來說,這種想法太正常了。不過也正因為妖神的認知還是有它硬件方面的侷限,它一點不知道印在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