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第 77 章

    過杏仙在一旁看得嘴角直抽, 南時就著包裝還和對方磨了半天嘴皮子,最後硬是要了一個成本都要三塊錢的精緻小禮盒把他那個二十塊錢能買八個的破手把件給裝進去,攤主那表情,要不是還顧忌著開門紅這個口彩, 恨不得當場給南時豎箇中指。

    南時心滿意足的回到了過杏仙身邊, 提著袋子給他炫耀:“過兒真是我的好大兒, 真管用!”

    “滾!”過杏仙沒好氣的說:“你也不怕丟人,還南辰閣的老闆呢!小心人把你認出來,我看你那張臉我那個哪兒擱!”

    “認出來就認出來, 誰不知道我南辰閣專賣工藝品啊!”南時滿不在乎的笑了笑, 眼下那顆小紅痣就像是會發光一樣,扎得過杏仙眼睛都疼——南時這顆痣長得真的有點邪門,好看是一方面不必提, 但是總叫過杏仙莫名的很介意。

    非要形容的就和之前看到厲鬼化南時的感覺差不多。

    過杏仙盤算了一下, 他到底有點擔心南時, 旁敲側擊的問了一下:“有一說一, 南小時啊, 我怎麼感覺你以後桃花不會少?”

    “哈?”南時不解:“你跟你乾爹學看相了?要不你乾脆連解籤一道學了得了,以後混不下去了就去你乾爹廟裡當廟祝, 豈不美哉?”

    “不過到時候你可靠點譜, 多看看書,不然你乾爹要頭疼了。”南時話鋒一轉, 指了指自己眼下:“你知道這叫啥不?克子, 又不是招桃花的, 沒文化就別瞎逼逼。”

    “……”過杏仙一時語滯,行吧,沒什麼大事就好——反正南時是個基佬, 九成九不會有孩子。

    兩人又開始漫無目的的逛了起來,西街這個攤子主要還是面向古玩愛好者和萌新,裡頭的東西大部分都是故意做舊的,看得人多,真的掏錢買的人少,大多還是和南時一樣,花個一兩百,不拘真假,買個心頭好。

    突然南時拉了一把過杏仙的手臂,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方向:“那邊那邊,是不是吵起來了?”

    “這熱鬧你也要湊?”過杏仙苦著臉說:“不是吧?”

    “學習一下以後怎麼對鬧場的嘛!”南時一臉正直,腳下

    卻不含糊,拉著過杏仙就往人堆裡湊。

    熱鬧嘛,誰不愛看,南時三言兩語就從圍觀群眾的口中套出了事情的起因——很簡單,攤主獅子大開口三萬賣個硯臺,真假暫且不提,買家看著像是不差錢,掏錢買了,本來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是買家剛付了錢,攤主拿了硯臺要給他包起來,剛入手那硯臺就碎成了兩瓣。

    那買家自然不幹啊,剛買到手,自己還沒摸兩下呢就壞了,他就要求攤主把錢退了,沒想到這攤主可能是本著撈一筆好過年的想法,臉面都不要了,說這硯臺撐死三百,連在哪裡批發的都給說出來了,怪買家亂開價訛人。

    有一說一,要是換一個路人把這硯臺給砸了,對方說這話還真就是沒毛病的,我管你多少錢買的,賠償只配它應有的價值,最多加點心理補償費,買家自己眼瘸高價收了個假貨,沒道理叫人按著真貨的價格去賠償。但是這話放在剛以高價賣給買家的攤主身上,就不太對勁了。

    “你還要不要臉!”買家是個六十來歲看著挺儒雅的男士,看著平時就不像是會罵人的人,逼急了就這一句話反覆的說:“你剛剛明明說這東西是明朝的紅絲硯,怎麼現在就反口了呢!”

    攤主則是老神在在:“你別瞎說,這是紅絲硯我沒撒謊,但是我可沒說這是明朝的,就算是我說是明朝的,你自己看走了眼,現在還想反口啊?沒這規矩!”

    所謂的規矩就是指古玩交易的潛規則,買家用較高的價錢買了不值這個價格的古玩,或者乾脆就是假貨,被稱作是‘打眼’或者‘走眼’,這種情況買家需要自認倒黴,吞了這口苦果,這叫做‘交學費’。

    近現代有法律規定,所以這些賣古玩的攤主也學乖了,有時候碰著比較較真的人也不會一口咬死了這東西是‘什麼朝代’或者‘什麼質地’,張口就是一句‘看著像’,至於像不像,那就要買家自己判斷了。

    這年頭玩古玩的就不存在沒有交過學費的,越是入迷的玩家,教的學費也就越多,大家都習以為常了,遇到這種情況,大家也就笑兩聲,說兩句倒黴也就結了——歸根究底還是自己眼

    力不行,不能怪別人。

    “你們看看這上面的紅絲?沒毛病吧!是紅絲硯!”攤主拿起碎片給圍觀群眾看,又撣了撣另一手捏著的一把紅鈔票:“紅絲硯,去年剛做好的,雕工拋光做的都不錯,行價就是三千塊錢!大家都是玩這一門道的,我沒壓他的價格吧?”

    紅絲硯是中國名硯之一,又稱青州紅絲硯,石質細膩瑩潤,又因為這種石頭中多包有紅色的絲狀紋路,整體也是偏紅、偏橙,所以叫做紅絲硯。到了現代,紅絲硯原產地石源枯竭,產量變少1,攤主這個價格也不算是開低了。

    買家氣得臉都紅了,卻不知道應該怎麼說。他也懂這個規矩,但是剛從對方手裡買回來,對方就把東西給他摔了,還只賠他三千塊錢,相當於他花了兩萬七買了兩個碎石頭,他就咽不下這口氣!

    有好事者還湊上前接了紅絲硯的碎片顛了顛:“……是差不多這個價兒。”

    又有人高聲說:“老闆你這個也不好太過分了,人都沒有離開攤子呢!東西是在你手上出的岔子,你意思意思拿一點當本錢,剩下的還是還給人家吧!”

    “就是!做人不能太虧心!這三千塊錢你留著,退人家兩萬七還差不多!”

    攤主不服:“屁勒!他自己看打了眼,憑什麼要我來擔?”

    南時捅了捅過杏仙:“你覺得呢?”

    “攤主有點過分。”過杏仙小聲的說:“不過這也沒辦法,就是警察來了也不好搞,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能怎麼樣?”

    南時一想:“也是,不過那老闆要倒黴了。”

    過杏仙頭皮一緊,立刻道:“打住,你不是不能算活人的嗎?我啥也沒聽見,你趕緊閉嘴,小心喝水都塞牙縫。”

    “現在可以了。”南時也說不上來是什麼感覺,反正就是冥冥中就是知道自己能算活人了,只不過得按著規矩來,私下裡說說沒什麼,要是當著事主,得人家帶著酬金求上門來才能說,否則他就要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