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蛇怪 作品

第二百五十七章 公平律法

說著趙駿看向李迪道:“復古公,以後這條改一改,除非情節特別嚴重,比如盜版橫行得論罪處置以外,普通的禁書就不應該那麼嚴厲,法律這個東西,該嚴要嚴,該寬鬆要寬鬆。”

李迪是刑部尚書兼政制院同知,管理司法修正,現在的《宋刑統》正在全方面大幅度修改,聽到趙駿的話,連忙應道:“是。”

“這”

呂夷簡和盛度睜大了眼睛,他們還以為兒子要完蛋了,哪知道這根本不算什麼大事。

“至於呂公綽,他的問題最嚴重。”

趙駿環顧眾人,嚴肅說道:“其餘三人收藏個禁書,罰俸即可,屁大點事。呂公綽這廝可就膽大包天,打著呂夷簡的名義,四處給人活動升遷,貪權竊柄,賣官鬻爵,當嚴重處置。”

呂夷簡剛剛升起的希望又涼了半截,呆呆地看向趙駿道:“漢龍,看在老夫的這點薄面上,網開一面吧。”

“復古公,呂公綽應該怎麼判?”

趙駿不搭理他,問李迪。

李迪先是看了眼呂夷簡,隨後拱手道:“《宋刑統》,諸監臨主司受財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絞。”

呂夷簡只覺得心臟都被捏住。

但下一刻,李迪卻又道:“只是本案複雜,或許應該商榷一二。”

“哪裡複雜了?”

趙駿不解。

“一來經過調查,呂公綽並不是為了錢財而幫人升遷,他家中本就有錢,因此並不在意錢財之物。主要是出於幫助親朋故友,同年同窗,謀取私利,受賄程度不高,只是接受了一些禮品,”

李迪說道:“二來呂公綽數年前就辭掉了史館修撰,並未擔任各監司主官,也無實際調動官員的權力。他只是靠著是呂夷簡長子的關係,交代審官院的官員替人磨勘升遷,他本人無實際濫用職權的行為,因而不好以受財而枉法定罪。”

呂公綽之前是史館修撰,後來呂夷簡總領國史修編任務,為了避嫌,呂公綽就辭掉了史館修撰,歷史上直到呂夷簡死後才重新當官。

也就是說,現在的呂公綽其實並沒有官職。

而他給人幫忙升遷的方式就是通過給父親的門生故吏打招呼、請託說情、干預朝廷的磨勘升遷,所以呂公綽的罪名真研究起來,似乎確實不算受財而枉法。

就好像如果一個商人跟一個官員關係好,當掮客託人情去幫另外一名官員升遷的事情,你就很難說這個商人貪贓枉法一樣。

不過在後世這個罪名是有確定的,叫做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案中呂公綽基本就屬於這個情況。

“那該怎麼判?”

趙駿皺眉。

李迪想了想道:“該以瀆職論處,徒一年。”

“賣官鬻爵都這麼輕嗎?”

趙駿撓撓頭道:“說實話,死刑確實重了一點,我個人認為只要不造成嚴重後果,死刑倒不至於。可買官賣官才坐一年牢,這有點不像話了吧。”

“知院要是覺得不行,那就多加幾年嘛。”

李迪笑道。

“此事再議,到時候再商量他的具體刑罰,反正不能輕饒就是了。”

趙駿擺擺手道:“不過呂夷簡縱容兒子買賣官職,把國家權柄視為兒戲,該怎麼罰?”

呂夷簡的心頓時又提了上來。

李迪卻道:“根據本案可查,此事呂夷簡併不知情,都是呂公綽所為,只能算是教子無方。”

“那就罰一年俸祿吧。”

趙駿沉聲道:“呂公綽這件事算他運氣好,不是現任官員,但大家還是要引以為戒,管好自己家裡的子嗣,別給自己惹麻煩。”

“好。”

趙禎拍手大笑道:“呂公弼、盛申甫、掌禹錫三人罰俸,呂公綽的刑罰事後再議,那就如此吧。”

這件事就算是定性了,涉案官員肯定不止呂公綽等人,不過追責到底,比如被呂公綽打招呼的那些官員,還有其它跟馮士元有勾結,或是藏禁書,或是買賣其餘違禁物品,都要嚴查。

呂公弼、盛申甫、掌禹錫三人,以及另外幾名涉案的高級官員還算好,只是收藏禁書,這事在趙駿眼裡不算什麼大事,就從輕處置。

但其餘如程琳、李章、呂公綽等人則還有別的違法勾當,自然該從重處置。

罪責輕的輕輕處理,重的要從嚴懲治。

這也是趙駿的量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