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戒大師 作品

第一二一二章 髡刑

朱元璋便命吳太監當場宣佈了魯王的諸多罪狀:





其一不仁,打死淮安畢指揮及打儲指揮幾死,打護衛指揮幾死,用弓射紀善張庸旁典仗項衣,並打死火者若干。





其二不敬,先為赴京,不行精潔身體,祭祀所過山川,用酒泡飯,昏醉在船;





其三不義,縱妃奢侈享樂,為在魯王府外開闢園林,強拆民宅近千。





其四不恭,兄燕、齊經過本國,不出迎接;





其五不軌,將民間孩童將在宮中玩耍,三五日才放出,有的閹為火者。





其六不智,不思保身,恣為***。寵信方士,亂服丹藥,以至精神狂悖昏亂。





其七不嚴,宮中魚龍混雜,混入刺客,險些害了幾位殿下的性命……





其八不祥,其身為藩王,本當守境安民,卻因其暴行,怒及當地人民,引起山東民變,實為不祥之人。





其九不孝,罪大惡極,害死母妃,母后亦痛心難耐,臥床不起!





故而,魯王夫婦論罪合該處死,魯王身為親王,當賜藥酒。





但念在郭家滿門忠烈,郭寧妃服侍皇帝三十載,勞苦功高,情深義厚,現在為了兒子自殺,不能不滿足她的遺願,故而魯王免死,但活罪難逃,廢為庶人,施以髡刑,令其出家,日夜誦經贖罪。





髡刑是上古五刑之一,就是將犯人的頭髮和鬍鬚全部剃光,以人格侮辱的方式對犯人進行懲罰。





文武百官聞言無不愕然,他們萬萬沒想到,郭寧妃之死,竟是這樣慘痛的原因。





所以剃光一個人身上的毛,就是完全剝奪其尊嚴和身份,對其精神是一種極端的摧殘和羞辱。





這時的人普遍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而朱元璋令魯王出家,更是要讓他當一輩子沒頭髮的‘髡人"。至少在時人看來,真不好說是這種程度的處罰更重,還是殺了他更重……





更萬萬沒想到,郭寧妃的死也只是換回了魯王的一條命,不光魯王妃要被處死,就連魯王本人也要遭受所謂‘比死還難受"的髡刑。





朱元璋一抬頭,恍惚間就看到胡惟庸站在文官班首,在滿臉鄙夷的指著他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