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盡 作品

第1988章

    張讓不好說家裡有意讓陳春燕嫁給他大哥,那樣會壞了陳春燕的名聲。

    他含糊其詞,“她還小,老祖宗準備多留她幾年,要……要留到十八歲,你們等不等得?”

    陳春燕的年紀確實小,看上去也就十一二歲,如果要留到十八歲,起碼還得等六年。

    他們這些人,早就出來做事了,差不多都是十七八歲的。

    眼看著就要成親的,哪裡還能等六年!

    而且像勳貴家,如果皇上沒有給恩典,沒有給他們活計做,成親更早,十五六歲成親的也是有的。

    他們的同齡人,孩子有了兩三個的,也不是稀奇事。

    也就是他們,反正都已經出來做事了,還不如等職位稍微高些了,能說到更好的媳婦,這才等著。

    有人不肯信張讓的話,“誰家能把女兒留到十八歲?那不都成老姑娘了麼。你小子滿嘴胡話,簡直不把我們當兄弟!”

    張讓:“也不是說到十八歲才定親,定親可以先定,但嫁肯定是要十八歲之後才嫁的。”

    “那有什麼的,家裡也不缺主持中饋的人,我們的媳婦也不是宗婦,只要定了親,晚一點嫁也沒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