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田 作品

第4章:雷獸金角

    麻林龍原以為來人應該是成年人,沒想到卻是少年,而且還是一個人。

    在他的認知裡,山林裡識字的人很少,能識字的基本是有身份的人。

    現在少年識字,意味著是個有身份的人。

    在他看來,識字的人都有智慧,能夠相信他所說的消息,知道其中的重要性,能夠快速地將消息傳遞出去。至少在辨別他身份時,也要容易些,而事實確實如此。

    所以他鬆了口氣,才脫口說出這句話。

    少年聽了,似乎不舒服,孩子氣地道:“我當然識字,我們寨子里人都識字,巫公什麼都教我們。”

    少年說完後,愣了一下,覺得現在說這些事,顯得有些幼稚,便衝著麻林龍訕訕地笑了一下,然後在一旁呆望著麻林龍,不知想些什麼。

    雷獸金角見主人在跟人說話,神情輕鬆起來。它看看主人,再看看麻林龍,離開他們,跑去叼起剛才扔在地上的呱呱鳥,有些討好地放在少年腳下。

    看著忙碌的雷獸,麻林龍覺得自己無意間傷了少年,致使場面尷尬,要知道現在是他有求於人,只有搞好關係,才能開口說傳遞消息的事,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我,我沒說你不識字,我的意思是識字的人聰明。我這人嘴笨,沒說清楚。”

    少年聽麻林龍明顯有些討好的語氣,臉紅了,覺得剛才的表現,確實幼稚。只不過他不知道如何接話,只是衝著麻林龍微微笑著,表現出山裡孩子的憨厚與純樸。

    “這雷獸是小兄弟的?可是個好東西,只是兇猛得狠,平時得當心。”麻林龍見少年神情,便轉換了話題。

    聽到說自己寵物,少年神情自然了一些,親暱地拍了拍身邊的雷獸。

    “沒事,它很聽話的。對不對?”最後一句話是對雷獸金角說的。

    金角衝少年齜了一下牙,然後拿眼睛瞪著麻林龍,好像知道他在說自己一樣。

    “雷獸在這一帶少見,你怎麼抓到的?訓得還這麼好,我看它很聽你的話。”

    “它不是我抓的,是我救的,我是它救命恩人,它當然聽我的。”少年笑著說,神情有點得意。

    麻林龍挑了挑眉,道:“你救它?”這是有點不相信的意思。

    在有人跡的山林,猛獸是難得一見的,就算見了,別說抓幼獸,就是靠近都不可能。因為猛獸的對手,不是另一隻猛獸,就是一群獵人,一、二個獵人要想對付兇猛的山獸,純粹是找死。

    少年見麻林龍不信,再加上剛才說識字的事,顯得有些輕視,便提高了聲音。

    “真的。那天狩獵時,我見一隻虎豬跟一隻雷獸相鬥,兩個都受了傷,可雷獸死護著一座山洞不退。我悄悄地湊近一看,就看見剛生下來的金角。”

    少年的神情突然黯淡。“當時覺得金角,不應該沒有阿媽,因為我也沒有阿媽。所以我幫金角阿媽射殺虎豬,最後金角阿媽殺了虎豬,可它也沒活下來。我不能看著金角餓死,便把它抱回寨子,金角就跟了我。”

    金角聽了這段話,竟然安靜地在少年身邊爬下,頭在少年腿邊蹭了蹭,似乎知道在說它的故事。少年的手自然地在它頭上摸了摸,給人一種奇異的感覺,好像他倆是心意相通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