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5:判刑


  一言既出,滿堂寂靜。

  那老媼先是驚愕地瞪大那雙渾濁的眸,緊跟著又反應過來,表情凝滯,最後才用高聲乾嚎來掩飾心虛。典型的——我年紀大、聲音大,我有道理,我能胡攪蠻纏。

  圍觀庶民也陷入沈棠的邏輯久久沒有回過神,面面相覷,總覺得這話有道理,但又說不出個所以然。若非他們都被沈棠【禁言奪聲】,估計要嘰嘰喳喳議論一陣。

  哪門哪戶的媳婦不得幹活?

  碰一碰刀子尖刀針線咋了?

  但——

  有孕婦人碰這些,胎兒會畸形啊。

  所以,究竟是碰還是不碰?

  若是孕婦不碰,這些活兒誰幹?

  難道讓婆母和丈夫端茶倒水伺候?轉念再想,他們的妻子/母親/其他家庭女性,沒聽說哪個懷了孕就有這待遇。生下來的孩子不也好好的?所以,活兒是可以乾的。

  沈棠無視老媼真情實感的演繹。

  “怎麼,給不出解釋?你們不是信誓旦旦說孩子這模樣是卓寡婦害的?可有證據孩子是那一次傷的?而不是你跟你兒子,威逼有孕婦人才傷到的?若有孕婦人真碰不得這些,便是你們母子用心險惡,加害兒媳和孫輩!若能碰得,你們便是誣告卓寡婦!”

  又問顧池:“望潮,誣告是何罪?”

  雖說顧池在這方面的瞭解不如康時那般精通,但底子在,基本常識也能扯上幾句。

  他行一禮,緩緩開口。

  “若按照舊法,誣告反坐。”

  “何意?”

  因為底下一群圍觀庶民在伸長耳朵細聽,顧池只能解釋得通俗易懂一些。

  “若經查實,確實是老媼一家捏造事實,誣告卓寡婦,便用被誣告者的罪名量刑。即,老媼一家誣告卓寡婦謀害獨孫,依律需以‘謀害’之罪對老媼一家施加刑罰。”

  而謀害他人有何下場……

  大字不識的文盲也知道,一命抵一命!

  老媼臉色刷得死白。

  卓寡婦還沒從這次反轉醒過神,但她知道,自己和女兒安全了,不禁喜極而泣。

  沈棠又問:“這是舊律,新法呢?”

  顧池道:“看情節輕重,輕則杖刑三十,遊街示眾七日,入於舂槁一年;重則杖刑一百,入於舂槁五年或七年不等。”

  圍觀庶民齊齊倒吸一口涼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