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霄野 作品

1060 土司制度,他們必須接受

    “南詔為權臣鄭買嗣所滅,而後大長和又已覆亡,西南諸僰既也願奉表臣服,朕欲設立於滇地設立宣慰使司,而按各支部族領地大小、族民多寡,而酌情對於各酋首領授以宣撫、安撫、招討...統稱為土官,而授予諸級官職。

    但凡得受我朝冊封的部族首領,非但保留管治一方的特權,而且後世子孫不問愚賢,可受封世襲。只是宣慰使司辦學設館,聘漢學儒師為教,土官但凡要承襲官職的子弟,務必入學受教,且承襲時也皆須赴闕受職,襲職者領受誥敕,而家世歷代保留由朝廷頒發的金印,便可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統其兵、世襲其職......

    被授以土官職階之後,對於那些刀耕火種的部族,朝廷也會要資助扶植,助建房舍,開墾荒田、教習耕種,使其族民能夠安居樂業。當然了,這也是全憑己願,若是哪些首領疑慮我朝會侵奪他們的生殺大權,我朝也不會插手他族內事宜。

    而我朝入主滇地,自然也會派遣流官司掌漢人聚集的城郭鎮坊政務。但以土、流分治之法,各部族只要不觸犯我朝流官治下律法,在自己的領地之內,大小事宜均可自行定奪......”

    經過深思熟屢,李天衢對李珣等一眾文臣侃侃而談...然而他要治理雲南地界的政策並非異想天開的獨創,而是要採用參照唐、宋時期的羈縻國策,而由元朝設立,在明朝則達到全盛時期的土司制度。

    大唐時節所設的六大都護府,聽起來雖然威風霸氣,可實則羈縻制度甚為鬆散,對於周邊諸方勢力更似是象徵性的統治,只要當地可汗、君王承認中原正朔為宗主,基本上完全可以自治,而中原王朝通常也不會干涉其內政。

    五十多年前,安南都護府府治所在,便為南詔國所攻陷,只得轉移至交州另置靜海軍。所以各處羈縻州府與中原正朔王朝的關係若即若離。中原一統、王朝強盛時,周邊各方藩屬勢力明面上固然會恭敬稱臣,可是中原王朝一旦衰微...羈縻勢力的首領非但不會服從中原正朔的統治,甚至還會成為巨大的威脅。

    可是土司制度則必然要確認當地處於中原王朝的疆域之內,諸部首領當然在自己地盤世襲其位,手掌生殺大權,但是也先得按朝廷的規章流程來辦...而其中有別於唐宋羈縻制度很關鍵的要素,則是務必要讓接受冊封的諸部首領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