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小鴇 作品

第3474章:三天之內

    “小刀,你有辦法聯繫當地的消息販子嗎?”

    “有辦法!幹我們這一行的,必需消息靈通。”

    趙旭沉吟著說:“我們再在這裡呆上三天,不管能不能找到薩皮爾喬茜,都得離開這裡了。”

    “不找了?”陳小刀問道。

    “一邊走一邊找。或許,薩皮爾喬茜出城了也不一定。”

    陳小刀“嗯!”了一聲,說:“那我休息一下,晚上再行動。”

    晚上,陳小刀約了“塔米斯特”當地的一個消息販子,在酒吧接頭。

    兩人見面後,對方自我介紹說:“你好陳先生,我是文森特湯尼,很高興和你見面。”

    陳小刀拿出“薩皮爾喬茜”的照片,遞給湯尼說:“我要找這個女人,你開個價吧。”

    “對方什麼身份?”湯尼瞧了瞧照片,對陳小刀問道。

    “她是一名博士!於昨日,在塔米斯特走失。”

    湯尼說:“目前,我無法給你報價。待有了一定的線索,才能對你報價。不過,在這之前,你得先付我一萬美元的活動費。不管結果如何,這筆錢是不會返的。”

    陳小刀當然明白這一行的規矩,點頭說:“可以!”

    隨後,從身上取出了一萬美元,交給了文森特湯尼。

    陳小刀對文森特湯尼問道:“多久會有結果?”

    “不出三天!”

    陳小刀一想,三天時間,剛好是趙旭約定的期限。

    如果有“薩皮爾喬茜”的消息,趙旭自然不會離開;如果沒有,剛好在第三天,可以離開塔米斯特。

    想到這兒,點頭說:“可以!”

    陳小刀並沒有在酒吧逗留太久,和文森特湯尼談好條件就離開了。

    回到酒店,陳小刀對趙旭講了此事,說:三天之內,就會知道有沒有“薩皮爾喬茜”的消息。

    趙旭說:“我們不能光靠這個人幫忙尋找。這三天裡,還得繼續尋找薩皮爾喬茜。”

    “好!”陳小刀點了點頭,說:“明天我帶人繼續尋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