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蜀蜀 作品

第三百三十二章我背後還有朝廷呢

  驪山陵是秦國最重要的工程之一。

  其修建的役夫,多達幾十萬。

  這些役夫,主要由將作少府管轄。

  將作少府之下,有石室令,東園主章令,主章長,左校令,右校令,前校令,後校令,中校令。

  石室令掌建築石料,東園主章令掌木匠,主章長掌伐木,五校令掌營建。

  五校令之下,還有負責刑徒的都尉。

  而章邯目前擔任的職務,乃將作少府右中侯,除了將作少府粟田,就屬他最大。

  但官職大,與權力大是兩回事。若調動不了三令五校,就是一個空殼擺設,地位還不如僅次於右中侯的左中侯。

  畢竟章邯是空降來的‘領導’,沒多少自己人。

  當然,以秦法的嚴苛,三令五校也不敢違抗章邯的命令。章邯甚至能換掉不聽話的人,但這樣做的後果,可能會更嚴重。

  因為管幾個人,與管幾十萬人是不同的。

  卻聽季兵冷哼:“章邯將軍再維護他們,也不可能為他們得罪左中侯,若左中侯失勢,咱們的好日子也就到頭了!”

  “明白了。”

  錢貴當面笑吟吟地點頭,轉身卻是愁眉苦臉,心說還真是神仙打架,小鬼遭殃。

  這分明就是‘老三爺’不服‘新二爺’,讓季左校令布的一個局,自己則成了馬前卒。

  其目的也很簡單,就是讓章邯在驪山陵失去威信。

  至於忠賢他們,則恰逢其時,成了季左校令的棋子。

  而他,必然會成為章邯的眼中釘。

  若早知道這些情況,他打死也不摻合進來,但現在已經無法回頭了。

  只能盼著成功,有季校令,左中侯撐腰,熬到章邯在驪山陵待不下去就安全了。

  然而,錢貴剛走出營房不久,四禾就帶人衝了過來,朝他稟報道:

  “姨父,有個叫陳勝的小子,跑去驪山縣衙為忠賢他們申訴了!”

  “嗯?”

  錢貴聞言,不由眉頭大皺。

  申訴最早源於周朝的路鼓,類似於後世的鳴冤鼓,有冤欲訴者可擊鼓鳴冤,但這種制度真正形成還是在秦朝。

  秦律規定,乞鞫可由本人發起,也可以由他人代為申請,但必須要等到判決之後才開始受理。

  此時,這個叫陳勝的跑去縣衙申訴,明顯不會被受理。

  但錢貴不允許有人跟自己唱反調,特別是一個毫無背景的役夫,於是目光一寒,冷聲道:“他是如何跑出去的?”

  “他是陽城役夫的糧長,按照章邯將軍定的新規,每月可去城中購買陽城役夫所需的口糧....”四禾恭敬答道。

  “哼!”

  錢貴冷哼一聲,沉著臉道:“什麼購買口糧,我看他就是想逃跑!”

  說完,當即揮手:“走,跟我一起去抓逃役!”

  ......

  另一邊,驪山縣衙大堂。

  縣令田宇一身黑紅官袍,端坐在大堂之上。

  堂內數名衙役,手持棍棒,分站兩側,威風凜凜。

  陳勝趴在地上,不自覺地有些發怵。

  雖然吳廣說了找人幫他打點,但能不能成功,還是個未知數。

  萬一被打死了,那就太冤了。

  “非審案之日擊鼓,笞刑四十!”

  一瞥堂下陳勝,田宇拿出一根白籤,扔下大堂。

  這是縣令審案的規矩,非審案之日不得升堂,否則一縣八個縣令都不夠用。

  而且一些小案也用不著縣令升堂。

  所以非大案,要案,縣令一般不會升堂。

  但有人擊鼓鳴冤,就必須得升堂。

  聽到‘笞刑四十’,陳勝不由暗牙一咬,渾身緊繃。

  負責執刑的衙役,看地上是‘白籤’,心中頓時明悟。

  縣令公案上的竹筒裡,有三種竹籤,分別是白籤,紅籤,以及黑籤。

  白籤的意思是,隨便打幾下,紅籤的意思是,給點教訓就行,黑籤的意思是,給我往死裡打。

  這是衙門裡行刑的規矩。

  若縣令丟出的是黑籤,即使對方有人打點,也要打得皮開肉綻。

  啪啪啪.....

  一陣板子聲響起,趴在地上的陳勝一臉懵逼,心說怎麼一點都不疼,這也太假了吧。

  “哼,這小子一點規矩都不懂,若不是咱縣令心善,我非打死他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