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關鈦金 作品

第二百七一章 我乃太原王家嫡女

    “見過李欽差...!”

    南門之前,李戰和崔知溫終於見面了,不過,這次的見面可不愉快,因為在崔知溫的身後跟著一群手拿武器的蘭州士兵。

    “崔刺史...你這是要造反呀?”李戰看著對面帶著武器的蘭州士兵淡淡的問道。

    “欽差大人,這是要倒打一耙,您無故的兵圍我蘭州城,還說要造反的人是我?”崔知溫不緊不慢,用一雙狠辣的眼神看向了李戰。

    這邊李戰則是騎在馬上道:“兵圍蘭州城,難道你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嗎?”

    “恕崔某不知...!”崔知溫淡淡的回答。

    “你的兒子還有城中其他家族的子弟每月都要進行一種獵殺的活動,你不會不知道吧?”李戰冷冷的看著崔知溫。

    崔知溫點頭:“老臣知道...可是那就是你兵圍蘭州城的理由...這位欽差大人,你可能不知道,你已經犯了大忌,擅自利用自己的軍權,兵圍我蘭州城,我會上表陛下,告你圖謀造反。”

    李戰冷眼一撇:“你可去上表,不過,本欽差今天一定要讓你的兒子伏法。”

    “本官兒子要伏什麼法?”崔知溫也冷冷的看著李戰。

    “你兒子崔玉珏草菅人命,罪大惡極,該誅...!”李戰毫不畏懼的迎著崔知溫冷冷的眼神看去。

    “笑話...!”崔知溫大聲的喊道:“欽差可知《唐律》規定...奴婢賤人,律比畜產!”

    這一問,讓李戰感覺有些棘手了,因為唐朝的這個奴隸,按照隸屬關係可分為官屬奴婢和私屬奴婢。奴婢的社會地位極其卑賤,被主人當作是生產工具、士兵、奴僕或者是供人玩狎的玩物,沒有人身自由,被主人當作是自己的財產隨意買賣、饋贈。唐朝還用律法的形式規定了奴婢法律地位要處處低人一等。

    具體表現是唐律規定,奴婢賤人,律比畜產,這就是一種證明,證明律法認為奴隸是商品,是有價格的。

    還有就是刑法,“良”、“賤”的待遇是不平等的。一般來說,“良人”侵犯“賤人”,其處分較之常人要減輕;“賤人”侵犯“良人”,其處分則較之常人要加重。

    例如,《唐律》曾明文規定諸犯死罪非十惡,如果是奴婢殺主,卻視為“十惡”之一的“大逆”,即使得逢大赦,也不在赦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