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螺螄雞的陸凡兄 作品

第187章 調整人事前奏



 李國權書記開始點名:“鴻濤書記,打黑除惡由政法委牽頭開展,情況你最清楚,說說你的意見。”


 被趕鴨子上架後,王鴻濤說:“我先拋磚引玉,談兩點意見,一是可以按違規收受禮金處理,根據《紀律處分條例》,收受禮金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二是可以按貪汙受賄處理,可以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說完這兩點,王鴻濤就默不作聲了,其實條例、法律大家都清楚,只是為了避嫌都不願意先開口,現在好歹王鴻濤說出了思路,大家就順著他的意思開始發言。


 常務副縣長韓世傑算是老資格了,親朋好友也多,接著王鴻濤的話說道:“鴻濤書記前面有一句話我很認可,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實質就是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我建議將他們違紀所得收繳國庫,然後按照具體情節,紀委給予相應的處理。同志們,我們培養一名幹部不容易,更是涉及到了51個家庭的前途命運,不能隨意張口便毀了這51個家庭,他們也是上有老、下有小,應該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韓世傑的話引起了一些常委的共鳴,紛紛表示贊同。


 李國權也不想趕盡殺絕,便順應了大家的意見,又問道:“具體該如何鑑定情節嚴重?”又是一個難題。


 還是韓世傑發言:“李書記,我提個建議,五萬以內定為情節較輕的,收繳違紀所得,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5萬—10萬定為情節較重的,除沒收違紀所得,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陳冬為了便於工作補充道:“留黨察看也需要撤職或降級,有9名領導幹部都需要撤職,公安局都是普通幹警不涉及撤職。”


 李國權說:“韓縣長和陳書記的意見其它人怎麼看?”


 就像韓世傑剛才說的,涉及到51個家庭,沒人站出來當壞人,提議集體通過。


 最後李國權說:“紀委按照常委會的建議拿出處理意見,按程序上報。至於空缺出來的崗位,鴻濤書記會同組織部廣泛徵求意見,儘快拿出人事調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