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蓬蒿人 作品

章五七六 所見有新天(1)

    家裡本來是三口人,男主人——男人是個普通漢子,憨厚老實,本份種地,幹起活來很賣力,超過了絕大多數人,經常被莊子的主人張地主表揚。

    但也僅是表揚而已,並沒有實質好處。

    前段時間,莊子的主人要蓋一個二層閣樓,男人被張地主叫去幫忙,結果出了意外,從二樓摔下來,給梁木砸死了。

    婦人聞訊哭著跑過去,想要見男人最後一面。到了張地主的莊子,她才發現男人的屍體已經被搶走,而後火化了。

    這氣得婦人當場暈厥。

    而後,張地主告訴婦人,她男人並非是做工的時候摔死,而是自己犯了急病死了,跟莊子無關。

    查死因這種事需要仵作來驗屍,可屍體已經被燒掉,也就驗不成。

    大齊有律法,如果佃戶在給地主勞作的時候死了,地主得賠錢:畢竟佃戶不是奴隸,不是可以任打任殺的。

    至於張地主為什麼搶屍體,有人說是因為張地主吃人,還有人說男人當時根本沒死,張地主為了不賠錢,才急著把他抬頭,而後弄死了燒掉。

    大齊的律法有時候很奇怪。

    譬如說一件同樣的案子,一些時候能判扶人者有罪,一些時候能叛訛詐者有罪,相同的情況,一些時候是正當防衛,一些時候是故意傷人。

    全看官員怎麼拍驚堂木。

    而無論官員怎麼拍驚堂木,事後都不用承擔責任,從來沒有聽說哪個官員因為判錯案子,而丟了烏紗帽的。

    在這件事上,如果男人傷而不死,張地主需要賠的錢會更多,死了反而能賠得少。如此一來,張地主的所作所為就很合理。

    當然,張地主的處理方式,讓他最後都不用賠錢。

    總而言之,眼下是饑荒時期,婦人家死了男人,活不下去了,這就有了眼前的兩具屍體。

    趙寧拿出幾兩銀子交給村民,讓他們幫忙安葬這對母子,引得幾個認識婦人的村民大為驚異,不明白眼前這個毫無相干的人,為何願意慷慨解囊。

    但這不妨礙他們對趙寧千恩萬謝。

    趙寧去了張地主的莊子。

    張地主是清苑縣有名的大地主,莊子修建得很大,讓人一看就心生畏懼的大門塗著朱漆,門前的幾個帶刀護院竟然是修行者。

    趙寧堂而皇之邁步進門,從那幾個護院中間走過,後者明明在相互閒扯,卻沒有一個人發現趙寧的蹤跡。

    正堂裡,一身鄉紳裝束,留著長鬚的張地主,正在教訓幾個莊戶:“看看你們,年輕力壯的,竟然連三百斤的東西都搬不動,真是氣煞我也!

    “你們能做的我佃戶,那是你們的福報,要認清楚,你們能活著,全是老爺我大發慈悲,賞給你們一碗飯吃,不然你們早餓死了!

    “知道嗎,老爺我辰時就起了床,一直要忙到接近三更才會睡,為了這個莊子,是多麼嘔心瀝血!而你們呢,竟然連三百斤的東西都搬不動,一點也不努力!

    “你們對得起老爺我,對得起這個莊子,對得起老爺賞給你們的飯碗?簡直是豬狗不如的混賬的東西!

    “滾下去,再讓我看見你們偷懶,老爺我就把你們趕出去,讓你們變成流民!”

    趙寧在院子裡清楚聽到了這番話。

    他看了看那幾個赤手赤腳的莊戶,都是瘦不拉幾的,皮包著根根凸出的骨頭,衣服褲子上補丁處處,雙手上老繭深厚。

    很顯然,這些莊戶平日裡吃不飽飯,而且活計太重身體太勞累,雖然年輕,但已有早衰之象,一看便活不長久,而且年紀一大,必然有各種身體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