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森 作品

第二百六十六章.醒來吧,孩子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這是我這輩子最喜歡的一句詩,可是我的人生,卻過得與之偏離甚遠。

    人生啊人生,去xxx的人生啊...

    上一世我叫秦宇,在一家世界五百強的外企內任職一名市場部的副經理,雖說薪金待遇也不算高,工作的強度也不算不高,但是卻也能落得清閒,最起碼能讓自己可以在工作之餘的時間裡,去做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

    雖不會讓自己大富大貴,卻也可以讓自己過得看似逍遙。

    有了穩定的工作,而自己接下來所要考慮的,便是成家了。

    要想成家,那就必須先要有個家才行,而我那時的目標其實十分的簡單,就是再攢一些錢,然後能讓自己在這座生活著的城市裡,去攢夠首付的錢,然後去買上一套自己心心念念很久的小房子,也只有這樣,或許才會讓那時的我獲得片刻的安寧。

    卻不曾想到,首付的錢還沒攢夠,自己卻被一漂亮女孩給騙的是底朝天。

    她是自己的同事,更確切地說,是我前領導所管轄的秘書辦的職員,也不知那會我是怎麼想的,就是一門心思地想要去接近人家,想要去試圖讓自己更加了解對方,想要讓自己能活在對方的生活中,讓自己成為對方人生中那位最重要的人。

    可是當我親眼的看到她牽著別的男人的手,親眼看著她臉上那燦爛的笑容,親眼看著那個陌生的男人手中的那些名牌手袋,我知道,這個女人她不屬於我。

    只可惜,感情丟了,錢也沒了。

    我不敢將此事去告知我的父母,更不敢讓此事在公司發酵,我怕這件事會成為我職場生涯中的一個汙點,會成為連累我未來升遷的一塊絆腳石。

    然而命運就是這般的奇妙,當我越是怕什麼的時候,我所害怕的這件事便會接踵而至。

    她和我的前領導好上了。

    而我,也就順理成章地被這家外企除名了。

    我以為自己的未來就會在這般看似平庸的日子裡,被歲月逐漸消磨殆盡,直至當自己老去的那一刻,才會對自己的青春往事抱有一絲絲的遺憾。

    我以為自己的今後就會在這般看似無奈的日子裡,被時間逐漸蠶食我的意志,然後令我變成一條苟活在城市邊緣的蛆蟲,讓我對心中的希望徹底的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