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謙 作品

第1028章 拒絕接盤,從我做起4

    原主手裡有四百多塊錢,供孫雪讀書足夠用了。

    而且後年形勢更好,經濟也慢慢開始放開了,只要敢出手,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大多數都能發財。

    原主老實不敢出門,可是不代表秋杳不敢啊。

    這種事情,一回生兩回熟。

    在人生地不熟,也不瞭解的古代,秋杳都能駕著馬車四處跑,更何況是經濟不知道高了多少倍的現代。

    這兩年不能冒頭,但是過兩年完全可以施展一下。

    手裡的四百塊錢,讓一家人過個好日子,順便供個學生,完全夠用。

    實在不行,秋杳袖中乾坤還有不少東西,就當是自己在山上不小心挖到的寶貝,然後去城裡悄悄換錢唄。

    “二壯,上山啊。”原主家住在村頭的位置,大概是因為獵戶血腥的關係,再加上子嗣不好,村子裡其實挺忌諱的,所以也沒人願意把宅地基批到原主家附近。

    距離原主家最近的,還是隔了一片自留地田的週二壯家。

    週二壯的爹早年當過屠夫,後來去了附近的屠宰廠幹活,也算是跟血腥有關的活計,所以也不怎麼招村裡人待見的。

    人家也有自知之明,所以蓋房子特意離的遠了些。

    原主平時跟村裡走動的也不太多,也是知道村裡避諱自己,原主也不願意上趕子招人嫌。

    平時關係走的比較近的,就是週二壯一家,特別是跟週二壯本人走的近一些。

    原主身高腿長,身高足足有一米九,長的雖然只是中等,但是濃眉大眼也算是精神小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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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二壯跟原主正好相反,長的又瘦又小,勉強到一米七的個頭,整個人看著賊眉鼠眼,不像個好人。

    但是,他只是長成這樣,本質上真不壞。

    別看他長的瘦小,但是為人靈活。

    兩個人年歲相當? 小時候又沒有別的玩伴,算是兩個人一起玩到大的,關係比別人要親密一些,所以原主平時上山都願意帶著他。

    有些小東西之類的? 也願意分一點給週二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