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2018年11月1日,天氣晴。

    東南省東臺市中級人民法院,肅穆莊嚴的法院內,坐北朝南,當中而坐的法官沉聲道:“所有人,起立”。

    “2018刑初字666號

    公訴機關:東臺市中級人民法院

    被告人:戴道晉,男,漢族,1971年生,東南省西華市金來縣戴家鎮人,前東南省道教協會會長。

    辯護人:劉裡軍,男,東臺市天宏律師事務所律師。

    東臺市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6月6日,以被告人戴道晉犯故意殺人罪,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東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何軍出庭支持訴訟,被告人戴道晉,辯護人劉裡軍,及證人連星穎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被告人戴道晉,謀殺華國籍男子李成南,華國籍女子蔡雅,及其子女李浩,李然一家四口。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從嚴處理。

    依照華國刑法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判決如下:第一,被告人戴道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第二,被告人戴道晉,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如不服從本判決,可以在接到本判決十五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審判長:趙光

    審判員:錢華,李子琪

    2018年11月1日”

    審判長的聲音緩緩落下,包括聽眾席的所有人的目光,看向了被告席的那個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上身灰色呢子褂,下身黑色褲子,呢子褂的袖口外翻著捲了兩下,這是戴道晉一直以來的習慣。

    戴道晉目光平靜,人也很安靜,沒有因為被判處死刑,而面露恐色或目露驚慌,因為今日的一切,他心裡早就有了準備,知道會有這麼一天,自然沒什麼好怕的。

    在這個法制社會,他做的事,被判處死刑,他不冤。

    唯一出乎他的意料的是那個女人,戴道晉將目光望向了證人席。

    連星穎面色有些蒼白,站在證人席上的她,目光躲閃,有些不敢看那個男人。

    戴道晉笑了笑,有些意興闌珊,自己馬上就要被執行死刑了,還管什麼背叛不背叛,沒有任何意義。

    ……

    “道晉,我明天就去高級人民法院去給你上訴,看看能不能有機會改成死緩”,劉裡軍面帶急色的對著鐵窗內的戴道晉說道。

    “然後死緩改無期,無期改有期?別麻煩了,小軍,你還有你的生活,還有弟妹,不要冒險了”,把玩著手上的手銬,戴道晉淡淡的說道。

    戴道晉目光一轉,“而且,我如果不死,李成南他那當副局長的哥哥,不會善罷甘休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