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動的苦瓜 作品

第二百七十二章 議事

    杜太后把早上李冬兒說的幾件事跟趙匡胤大致說了一下。

    兩母子午覺也不睡了。

    直接就議起了事。

    女子十八歲方許婚嫁這事基本毫無爭議的定了下來。

    別人家後宅裡的事趙匡胤不清楚。

    前頭賀氏兩個小孩夭折,杜太后也有,王皇后更是。

    都不用看別人了,自家三個女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反觀李冬兒十八才開始生,生一個是一個,後面也規律得很,兩年一個,全都穩穩的。

    十五歲及笄婚嫁本也就是沿舊時大家習慣,現是宋時,稍微改動一二也不為過。

    如今厚嫁之風又興,京裡的家中主母育有小娘子的,多出幾年可以攢多些嫁妝一般也是願意的。

    更有身體方面的理由。

    誰也不願意自己的閨女或是兒媳婦生一個死一個,這都是大傷元氣的事。

    原來大家也不是沒覺察,但大環境下小娘子十二三議親,這過程走到十五也就差不多,就不得不跟著俗成定例走。

    但凡孃家給力,拖到十八再成親的,大有人在。

    現在明文下去,也是一項德政。

    趙匡胤跟杜太后兩三下就把這事說定了。

    接著就是育嬰堂。

    育嬰堂也不難,生下來不願意養的,就直接籤一份棄養文書,贈予育嬰堂就完事了。

    要是連把嬰兒送到育嬰堂都不願意,直接還是不舉子或殺嬰者,一旦發現,刑罰加重,徒三年。

    育嬰堂的經費,由杜太后牽頭,也不怕籌不到錢,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並且事關國計民生,不會有什麼反對意見。

    就是細則方面還是要斟酌一二。

    朝廷養到多大,怎麼個養法,以後做什麼,籌集來的錢要怎麼用,多了怕中飽私囊,少了怕剋扣虐待,這都是需要詳細考慮的問題。

    說完育嬰堂,就到了人丁稅。

    這才是趙匡胤真正覺得為難的問題。

    收少了,朝廷的一項大收入就地縮水。

    收多了,都不生了,或直接把孩子往育嬰堂一送,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