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拾荒 作品
第377章 德雷克商會歡迎你
1784年9月,西非。
達喀爾的小酒館裡飄蕩著維京人失落的埃達。
“沓沓冥冥中生出一條鴻溝。”
“鴻溝是金伽儂,誕生於時間的起點,流淌向寰宇的終極。”
“冰與火肆虐在金伽儂的兩岸,那南端是終日烈焰的穆斯佩爾海姆,火的巨人主宰著那一方土地,偉大的王,狂暴之主。”
“暴君的蘇爾特爾呵,永遠不滿,永遠憤怒。他的威能通天徹地,揮手便有天火,目光所及,連草原亦要化為沙漠。”
“他手執利劍守護著國度,那劍刃由暮光凝聚,比太陽更耀眼,比極光更奪目。”
“他殺死了勝利,在黃昏中,他腳踩勝利的頭顱,將暮光高拋上天空。蒼穹裂開與金伽儂對等的縫隙,無盡的熔岩把阿斯加德淹沒。”
“偉大的蘇爾特爾呵,永遠強大,永遠健碩。他終於毀滅了世界,留下瘡痍,頌揚專屬於火的傳說。”
……
一段歌謠唱完了,皮爾斯清了清嗓子,舉起酒杯向他對面的黑膚青年致意。
“哈希姆,放輕鬆些。苦大仇深或許是這座鎮子的特色,但肯定不是酒徒該有的模樣。”
“您想說我的樣子太顯眼麼?”名叫哈希姆的黑人青年沉著聲,用字正腔圓的法語反問,“多才多藝的提督先生,顯眼的究竟是我的表情,亦或是膚色?”
“膚色從來不是問題。”皮爾斯大咧咧擺開手,“在其他地方或許會成為問題,但這裡可是戈雷島,是流淌著黃金和火焰的西非。打開眼,砂麗海灘上到處都是洋溢熱情的原住民,會時刻提醒我們,黑色才是這片大陸原有的顏色!”
“您很擅長說話……原有的顏色……”
皮爾斯發現自己玩脫了。
哈希姆又一次變得沉默,桌前兩人,對望無聲。
他只得尷尬地抿口酒,任憑酒液的辛辣滑入咽喉:“抱歉,哈希姆,你知道的,我本意並非如此……”
“這不是您的錯,先生。族人的遭遇讓我變得不再平和,我想在手刃仇敵以前,我都很難正常地回報善意。”
“所以我來了。”皮爾斯朗聲說,“我是寄宿在神燈裡無形的魂靈,你的願望,我會實現。”
振奮的話語。
皮爾斯自小就擅長表達自己的情感,如今長大後,言辭裡更有一種煽動的魅力。
他懂得怎麼去打動別人,哪怕像哈希姆這般在自己心裡豎起高牆,也抵擋不住那份發自靈魂深處的自信以及伴隨著自信的無以倫比的誠意。
一瞬間,哈希姆恍惚以為自己見到了另一個激昂的鬥士,一個對他而言至關重要的親人。
哈希姆的全名叫哈希姆.因.里奧.迪斯普拉,出生於佛德角群島,是島上土著普拉亞族的酋長之子。
他的部族世世代代繁衍在群島上,平日以漁、獵為生,業餘時間也會客串一下海盜,做一些劫掠的勾當。
二十一年前,哈希姆還沒有出生,他的父親還不是酋長。
在成為酋長以前,他的父親是族中年輕一代中的佼佼者,有智慧,有力量,有男人的擁戴和女人的愛慕。
他有一支由擁護者組成的狩獵隊伍,常常駕著獨木舟在佛得角航線的偏遠處打劫白人商船,然後拷問出一切有價值的東西,搬空以後,殺人沉屍。
那一天的開場也差太不多。
他在群島以北的海域像往常一樣搶下了一艘偏航的商船,只是這次不等他拷問,船的主人就主動地站了出來。
船主人是一位面容溫和的年輕白人,家鄉在遙遠的瑞士聯邦,自稱是伯爾尼州的洛維登斯伯爵。而且他根本不是商人,此番出海只是打算帶著即將分娩的夫人看望一位珍重的友人。
故事到這裡似乎該結束了,一個沒錢沒勢的白人貴族遇到殺人如麻的土著,最好的下場就是與船同沉。
但洛維登斯伯爵偏偏是一位和皮爾斯同樣優秀的演講者,在危機的環境下,他硬生生用空口白牙和哈希姆的父親達成了協議。
協議的內容有三塊:用一千公斤麵粉換取自己和船員們的人身安全,用一千升葡萄酒換取被囚期間的生活必須品,用三千公斤燻肉換取所有人的自由。
俘虜們第一次被帶回了部落,以“朋友”的方式,接受哈希姆父親的親自管束。
達喀爾的小酒館裡飄蕩著維京人失落的埃達。
“沓沓冥冥中生出一條鴻溝。”
“鴻溝是金伽儂,誕生於時間的起點,流淌向寰宇的終極。”
“冰與火肆虐在金伽儂的兩岸,那南端是終日烈焰的穆斯佩爾海姆,火的巨人主宰著那一方土地,偉大的王,狂暴之主。”
“暴君的蘇爾特爾呵,永遠不滿,永遠憤怒。他的威能通天徹地,揮手便有天火,目光所及,連草原亦要化為沙漠。”
“他手執利劍守護著國度,那劍刃由暮光凝聚,比太陽更耀眼,比極光更奪目。”
“他殺死了勝利,在黃昏中,他腳踩勝利的頭顱,將暮光高拋上天空。蒼穹裂開與金伽儂對等的縫隙,無盡的熔岩把阿斯加德淹沒。”
“偉大的蘇爾特爾呵,永遠強大,永遠健碩。他終於毀滅了世界,留下瘡痍,頌揚專屬於火的傳說。”
……
一段歌謠唱完了,皮爾斯清了清嗓子,舉起酒杯向他對面的黑膚青年致意。
“哈希姆,放輕鬆些。苦大仇深或許是這座鎮子的特色,但肯定不是酒徒該有的模樣。”
“您想說我的樣子太顯眼麼?”名叫哈希姆的黑人青年沉著聲,用字正腔圓的法語反問,“多才多藝的提督先生,顯眼的究竟是我的表情,亦或是膚色?”
“膚色從來不是問題。”皮爾斯大咧咧擺開手,“在其他地方或許會成為問題,但這裡可是戈雷島,是流淌著黃金和火焰的西非。打開眼,砂麗海灘上到處都是洋溢熱情的原住民,會時刻提醒我們,黑色才是這片大陸原有的顏色!”
“您很擅長說話……原有的顏色……”
皮爾斯發現自己玩脫了。
哈希姆又一次變得沉默,桌前兩人,對望無聲。
他只得尷尬地抿口酒,任憑酒液的辛辣滑入咽喉:“抱歉,哈希姆,你知道的,我本意並非如此……”
“這不是您的錯,先生。族人的遭遇讓我變得不再平和,我想在手刃仇敵以前,我都很難正常地回報善意。”
“所以我來了。”皮爾斯朗聲說,“我是寄宿在神燈裡無形的魂靈,你的願望,我會實現。”
振奮的話語。
皮爾斯自小就擅長表達自己的情感,如今長大後,言辭裡更有一種煽動的魅力。
他懂得怎麼去打動別人,哪怕像哈希姆這般在自己心裡豎起高牆,也抵擋不住那份發自靈魂深處的自信以及伴隨著自信的無以倫比的誠意。
一瞬間,哈希姆恍惚以為自己見到了另一個激昂的鬥士,一個對他而言至關重要的親人。
哈希姆的全名叫哈希姆.因.里奧.迪斯普拉,出生於佛德角群島,是島上土著普拉亞族的酋長之子。
他的部族世世代代繁衍在群島上,平日以漁、獵為生,業餘時間也會客串一下海盜,做一些劫掠的勾當。
二十一年前,哈希姆還沒有出生,他的父親還不是酋長。
在成為酋長以前,他的父親是族中年輕一代中的佼佼者,有智慧,有力量,有男人的擁戴和女人的愛慕。
他有一支由擁護者組成的狩獵隊伍,常常駕著獨木舟在佛得角航線的偏遠處打劫白人商船,然後拷問出一切有價值的東西,搬空以後,殺人沉屍。
那一天的開場也差太不多。
他在群島以北的海域像往常一樣搶下了一艘偏航的商船,只是這次不等他拷問,船的主人就主動地站了出來。
船主人是一位面容溫和的年輕白人,家鄉在遙遠的瑞士聯邦,自稱是伯爾尼州的洛維登斯伯爵。而且他根本不是商人,此番出海只是打算帶著即將分娩的夫人看望一位珍重的友人。
故事到這裡似乎該結束了,一個沒錢沒勢的白人貴族遇到殺人如麻的土著,最好的下場就是與船同沉。
但洛維登斯伯爵偏偏是一位和皮爾斯同樣優秀的演講者,在危機的環境下,他硬生生用空口白牙和哈希姆的父親達成了協議。
協議的內容有三塊:用一千公斤麵粉換取自己和船員們的人身安全,用一千升葡萄酒換取被囚期間的生活必須品,用三千公斤燻肉換取所有人的自由。
俘虜們第一次被帶回了部落,以“朋友”的方式,接受哈希姆父親的親自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