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拾荒 作品

第120章 汙名聖女

    “卡特琳娜.迪波小姐,正式向你作一下自我介紹。”



    在金鹿號的船長室裡,洛林第一次以上對下的姿態召見了卡特琳娜,普一開口,就讓人感受到這場談話的鄭重其事。



    “我叫洛林,洛林.亞納遜.德雷克,英格蘭世襲男爵德雷克家族的棄子,普利茅茨德雷克商會的會長,私掠許可證的持有人。我們的商會成立於去年,旗下歐西北分商會是英格蘭近海公會的常任理事,共有十幾條船,以及遍及歐西北沿海的成熟的貿易渠道。”



    “如我所言,我是合法的海盜,也是富足的商人。我經商的權利是英鎊賦予的,劫掠的權利則是伊麗莎白一世陛下賦予的,神聖而不可侵犯。”



    卡特琳娜靜靜地聽,這段正式的自我介紹不僅讓她補全了對洛林的認識,也讓她成功提煉出了整段話的核心,“合法海盜”以及“去年成立”。



    她聽出了洛林的弦外之音。



    商會的發展就像是人的成長,哪怕背後的資本再雄厚,想要壯大也需要時間來滋養。



    信譽、人脈、商路,等等等等……



    區區一年時間顯然不足以讓一個新生商會迅速成長為行業內的翹楚,而德雷克商會卻做到了。



    它的成長速度遠遠超出了“拔苗助長”這個詞所能帶來的效果。



    想要做到這一點,德雷克商會的業務主體只能是搶劫。



    洛林必定有一支強大而善戰的船隊,這一點卡特琳娜不久前就親身體驗過,正在礁石上等死的艾米.菲拉德也親身體驗過。



    可他又與加勒比的海盜們截然不同。



    搶劫是海盜們的唯一手段,他們之所以縱情歡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朝不保夕,所謂生於暴行,成於暴行,也終將死於暴行,就是這個道理。



    而對洛林而言,搶劫卻只是手段之一。



    他的根基依舊在商會,所有的搶劫和暴行,歸根結底都是為了反哺商會,催熟商會。



    德雷克商會不是海盜,被海盜們引為聖經的《海盜法典》在洛林這裡不適用,海盜們所面臨的那種必然的、悲慘的未來,在他這裡也不適用。



    這就是洛林想對卡特琳娜說的,行海盜之事,而不行海盜之思。



    卡特琳娜深吸了一口氣。



    “所以呢,船長先生?是走是留,我已經把決定權交給了您。如果您覺得一個有過海盜過往的女人不適合成為您船上的一員,您大可以在下一個港口把我放下,或者……把我交給當地的殖民總督。”



    “你誤會了,迪波小姐。”洛林含笑看著她,“我有一個計劃,還沒想好是否實施。您是這個計劃的核心關鍵,所以我需要您充分了解德雷克商會究竟是一個怎樣的團體,理智地決定是否為商會奉獻一切,而不是單純為了給船員們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