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瀾波濤短 作品

第117章 野歌

  也就是地球上最正常最普通的單曲,反倒是那些給電視劇或者小說作品做配套的歌曲數量很少。

  不過這樣在地球上普通的歌曲,在這裡就變成了野歌,而整個世界政府和作協,都絕不允許野歌的存在。

  那作協和世界政府為什麼要如此針對一首非常正常的歌曲呢?

  因為歌也會分散讀者的興趣,就像對電視劇,電影,直播,遊戲等等其他娛樂形式的擔憂一樣,作協同樣擔心歌曲會降低讀者們看小說的興趣和時間,造成閱文之力的產出下降。

  但問題是歌曲本身是不可能禁止的,這是人類最喜歡的藝術形式之一,難度是小白文的幾百倍。

  於是作協和世界政府就聯手規定,創作歌曲可以,但只能為小說創作歌曲,歌曲也必須是某本小說的附屬品。

  這樣聽眾們在聽歌的時候,那就會自然而然的加深對相應小說的印象,提高閱文之力的產出,所以這樣的歌曲是可以允許存在的。

  但你如果膽敢不為了小說歌唱,只是單純的為了歌唱而歌唱的話,那就犯下了滔天大罪。

  你自己一個人唱唱沒問題,可如果敢發到網絡上面給其他人聽的話,那就只有死路一條。歌手本人要直接被送去勞改,而勞改之後,他之前所有的成就和名望自然也就煙消雲散了。

  雲峰就是這樣一個倒黴的典型,他其實也沒有膽子光明正大的唱野歌,他是死於某位競爭對手的陷害。

  某次非常私密的聚會,參加這些聚會的都是雲峰的粉絲和一些圈內的朋友,當時雲峰又多喝了幾杯酒,於是在某些人的鼓譟下,就把自己新近創作出的一首野歌給唱了出來。

  有一說一,這首歌的質量很高,屬於能進年度十大歌曲的那種,所以當有人偷偷地將這首歌的發到網上之後,迅速引發了全網爆紅。

  再然後,雲峰就被送進勞改營了,判了15年的勞動改造,5年前才狼狽的從勞改營裡面出來,但此時的他顯然已經失去了曾經擁有的一切,也失去了所有的朋友。

  如果不是汪寒主動提到雲峰的話,汪潤甚至都想不起這個人了。畢竟雲峰最火的時候,汪潤還是一個小嬰兒而已。

  “姐,我朋友說,他偶然發現雲峰在街上賣唱,雖然非常的落魄,但嗓子的條件反而好像更加渾厚了一些,把他人都給聽傻了,所以找他唱歌肯定是沒有問題的。”

  “至於臭不臭,這和咱們有什麼關係。雲峰是正兒八經勞改釋放的,他唱野歌的事情已經翻篇了,就算有人把這件事情翻出來,那咱們也不怕,難道就不許壞人棄惡從善了不成?況且全網都知道雲峰是被人陷害的,他本來根本就不想把這首歌放到網上,是被其他人給坑害的,所以其實也不會引起太大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