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魚兒愛跳舞 作品

第996章 (寫作路漫漫需要的就是堅持)

    說真的,雖然已經寫了三年,但是,在寫作這方面,我需要學習的地方真的是太多太多了。不過,能夠一直堅持到現在,我覺得我自己還是挺厲害的。

    自我開心一下,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看到這話,反正我還是一樣的開心,我相信總有那麼一天,我會寫一本讓自己滿意,讓書友滿意的小說,加油!

    原本在聽到羅小花前面的話以後,這一個個過來卡看啊熱鬧的,恨不得立馬回去,將自家那個賠錢貨給拉過來免費送給她。

    但是呢,這後面的話,立馬讓她停下了即將離去的腳步。

    自家丫頭雖然是不值錢,但是,在家裡可是能幫忙的,比家裡的小子還要會做事,這要是送出去了,那不就相當於少了個勞動力嘛,這要是放在十年前,那可是少了一個公分。

    所以,思來想去,還是覺得送出去劃不算。

    如果是那種想要姑娘的,她還能送出去,等到她大些了,還可以去訴訴苦,說是當年實在是養不活才送出去的。那樣一來,不僅認回了閨女,還讓別人家白養這麼多年。就算是閨女不回來,到時候多一個親戚走也是一樣的。

    只是,羅小花現在說了這話,以她這暴脾氣,真要是敢去認回來,怕是腿都要給你打斷。

    不過,也有那種膽子大的,家裡女兒確實多的。

    “花花,要不我把我家桂花給你,你也知道我們家是個什麼樣的條件,她要是給你了,這以後不說是吃好點穿好點,至少.............”

    “媽,我不要,我不要。”

    沒等婦人說完,一個衣著破爛的女孩子,就抱著她的腿不撒手。

    “桂花呀,媽實在是沒辦法呀,你爸那個酒鬼,把咱家的錢都給拿去買酒了,你要是跟了花嬢嬢,這以後就不用擔心餓肚子了。”

    聽到婦人的話,羅小花才想起來,這個女人就是她們村裡第一個嫁進城裡的,比她姐姐嫁得還要早。當時可把村裡的人羨慕死了,尤其是年輕的女孩子,一個個的,那都是恨不得自己也能嫁到城裡。這鄉下的日子,雖然是很自由,但是太辛苦了,這面朝黃土背朝天,一天到晚頂著太陽曬,和城裡那種踩著小皮鞋,手裡拎著包包,身上穿著碎花裙,一身還噴得噴噴香的女人比起來,那種生活才是她們夢寐以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