鯤鵬九變 作品

第三百一十三章 秦青天!(下)

審完了盜竊案,接下來,是一件走私案。

“嘩啦……嘩啦!”

五名壯漢被帶了上來,身上全都戴著沉重的枷鎖和鐐銬,走動之間不斷做響,而且來到大堂之上,立而不跪,滿臉無懼生死之色。

卷宗上寫的清楚,這五個都是關中人,為首的黑麵大漢叫做魏百川,人送綽號:閃電刀,通武藝、會騎射……其餘四人是:林大喜、左小平、牛閏土、蔣有道。

五人犯的罪責是:大量走私食鹽,持械抗拒抓捕,並打傷了多名捕快!

走私食鹽,說來話長。

大明朝和歷朝歷代一樣,實行的都是食鹽專賣政策。

首先,朝廷在全國各產鹽地設置鹽場,由鹽戶們將食鹽提煉出來,再由鹽運司將食鹽收集起來。

接著朝廷出售鹽引給商人們,後者用鹽引從鹽運司提取食鹽,再運到指定的區域用官價進行售賣,不得跨區、不得抬價,以免擾亂市場。

如此政策,對國家、商人、普通百姓都有利。

既然有利,為何還有人販賣私鹽呢?

問題出在鹽價上!

洪武、永樂時期,食鹽是八文錢一斤,老百姓們完全承擔的起,不用為吃鹽發愁。

可隨著時間推移,大明朝廷越來越腐敗、越來越奢侈,收入減少,支出增多,出現了嚴重的財政危機,為了增加收入,朝廷開始提高食鹽價格,榨老百姓的油水。

天順、成化時期,食鹽漲到十五文一斤。

正德、嘉靖時期,食鹽漲到二十文一斤。

到了天啟、崇禎時期,食鹽更是漲到了三十文一斤,是開國之初的三倍有餘,而這只是官方制定的價格。

實際上,為了中飽私囊,貪官、奸商們互相勾結,不斷哄抬食鹽價格,以至於市場上的鹽價是官方定價的幾倍、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如此高昂的價格,老百姓們根本承受不起,食鹽又是生活必需品,怎麼辦?

只能走私了。

於是乎,大明朝的土地上出現了數以萬計的走私隊伍,少則十數人,多則上百人,魏百川等人就是其中之一。

他們從花馬池一帶的鹽戶手中弄到食鹽,再翻山越嶺、偷偷運到關中地區,低價賣給普通百姓們。

大半個月前,五人在華州一帶販賣私鹽之時,被當地的捕快發現,一場拼鬥下來,五人寡不敵眾,全被生擒活捉了。

知州—丁不群當時正忙著弄虛作假、應對巡查,沒時間處理這件事,便將五人關進了牢房中。

現如今,這件案子落在了秦鋒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