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小胖 作品

第261章 跟劫後餘生似的

    裝逼,是一個概念,並不是特指某一件事。

    或者,也可以說一種性質,一種類似於屬性的歸類劃分。

    比如說“炫富”,炫富這件事就是炫富,不會變成其他的事,但是這件事的性質是在“裝逼”!

    就是如果給炫富這件事情進行一個歸類劃分的話,那就應該劃歸在“裝逼事件”這個類別裡面,又或者要給炫富這件事情打上一個標籤的話,那就應該給他打上一個“裝逼”的標籤。

    這就是一個概念,並不特指什麼,就像莫明現在這樣,以折磨別人為樂,讓其他人難過來取悅自己,這其實也是一種“裝逼”!

    但是,就像莫明之前說的那樣,裝逼這件事並不是說裝就裝的。

    如何才能裝好一個逼,這是每一個裝逼者都要思考的問題!

    裝逼數量不在於多,但一定要裝好質量!

    莫明認為,裝逼一定不能連續不斷的裝。

    就像一個平日裡吃慣了山野粗糧的人,如果你突然帶他去一家大酒店吃些精緻的食物,他一定會將之當作山珍海味。

    但是,如果是一個吃喝不愁,家境優越,一輩子吃喝都屬高端的人,哪怕你帶他去吃滿漢全席,他也沒唱不出那種驚豔味道。

    這就是一個疲勞作用。

    因為後者的舌頭、鼻子、眼睛、心態都已經對那些山珍海味審美疲勞了,他吃慣了那些美味,所以即便你拿出更加美味的菜色,他頂多只是覺得味道不錯,但絕對不會有那種初見的驚豔。

    裝逼就是這個道理,要給觀眾,以及被裝逼的人一個緩和期,要讓他的心態放鬆下來,等到他將你上一次裝逼的事情都快遺忘的時候,你就可以宰……不對,是繼續裝他的逼了!

    裝逼是為了啥?

    那不就是為了“爽”嗎?

    人這輩子求的是個啥?

    不就是個“快樂”嗎?

    這合在一起就是“爽快”!

    裝逼最忌諱的就是一直裝,而最最忌諱的就是一直裝一個逼!

    就像莫明現在這樣,翻來覆去就那麼幾句話,可能一開始,人家還鬱悶得想要吐血,可是等到人家逐漸熟悉你的套路,接受這事實之後,他們就沒那感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