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小胖 作品

第179章 簡直是人道毀滅(第一更)

    正常人被一個十四歲的孩子這麼接二連三地戲耍都會覺得鬱悶,更何況,這裡大多數都是些差不多年紀的少年呢?

    有人說,男人的熱血都體現在三十歲。

    莫明覺得這種說法不對,他覺得應該體現在十四到十八歲之間,因為這個年紀的孩子有父母的庇護,無憂無慮,對於這個世界並沒有完全的認知,所以天不怕地不怕,遇到什麼事兒都會毫無忌憚地洩。

    這就是所謂的“初生牛犢不怕虎”。

    而三十歲的男人就不一樣了,這個年紀的人已經算得上一個真正的成年人了,對於世界有了相當的認知,不可能像小孩子一樣一言不合就熱血上湧,脾氣爆。

    更何況,十四五歲的男孩子,正是青春叛逆期,稍微受到點鼓動,就開始中二起來了,所以莫明覺得這個年紀的男孩子才是真正的熱血蓬勃的時期。

    或者,也可以說這個年紀的男孩子是自尊心最強,脾氣最大的時期。

    誰特麼願意閒著沒事兒被一個同齡人戲耍?

    接連被一個自己以前瞧不起的外姓子弟戲弄,要說他們心裡沒有一點點負面情緒,那也是騙人的假話。

    但是,有負面情緒又能怎麼樣?

    心裡不滿又怎麼樣?

    感覺不爽又能怎麼樣?

    他們敢在莫明面前說一個“不”字嗎?

    不敢!

    以前或許……不對,以前是肯定敢!

    因為,以前這些人就沒把莫明放在眼裡,在過去相當漫長的一段時間裡,“莫明”就是一個弱雞、菜逼、廢柴、拖油瓶……

    在他們看來,這姓莫的也就是跟了他爹一起來他們顏家吃軟飯的,名義上是顏凝雪的幼子,說得好聽點兒,那是顏家的外姓子弟,那要是說的難聽點兒,呵呵,那可不就是他們隨意欺負的對象嗎?

    若說起來,要是過去的“莫明”稍微硬氣一點,他們也不敢亂來,打不過也無所謂,大不了回去告訴顏凝雪!

    顏凝雪這位後媽這麼疼他,難道會坐視不理?

    其實小孩子就是這樣,很多時候小孩子打架是不願意去告訴父母的,他們寧願自己被人打,或者自己去花費代價去找別的小混混兒、小地痞來幫忙,也不願意讓父母來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