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君 作品

第一百七十七章騎寶馬日行千里,鬧烏龍老父拜子

    與黃蓉商定之後,李清微便帶上達達爾汗的人頭,騎上了那匹漢血馬一路朝洛陽而去。

    有了汗血寶馬,李清微的速度快了很多倍,雖然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有點誇張了,但是一個白晝五、六百里還是很輕鬆的。

    入夜之後便讓漢血馬好好地吃一頓,只是這馬不食雜草,最愛的便是苜蓿,還有一些細糧。而且細糧,比如粟米,而且一頓就吃一石。

    一石糧食大約一百二十斤,而且就夠這匹馬一頓飯。

    雖然馬兒不跑不需要太多,但如果讓他跑起來,一天至少兩石糧食。這還只是糧食,若是換成了苜蓿成本更高。

    這若是換了普通人,甚至是一般的富商都根本養不起這樣的好馬,李清微按照這個時代的物價換算了一下養千里馬的成本。

    然後對標現代的物價,他發現養千里馬,如果全年餵它苜蓿的話,一年的花費並不比養一輛蘭博基尼便宜。

    李清微有些慶幸,幸好自己已經到了蒙古控制的範圍內了,他身上的銀票可以兌換開。不然的話,他還真沒錢養著匹馬。

    本來十幾天的路程,李清微快馬加鞭五天就趕回了洛陽,這一路上他走的還全是官道。若不是走的官道有些繞遠,他早的速度可以更快。

    走官道是有原因的,因為他可以餐風飲露,但是馬不行。

    別說是苜蓿草了,即便是一些細糧都只能在大城裡才能買到。

    而且這一路上李清微都是住在當地官府的驛站裡,李清微換下了“不良帥”套裝。

    換上了自己平日裡的華貴常服,亮明瞭自己洛陽萬戶侯世子的身份,又有身份文牒,還有千里寶馬。

    每到一處,當地的官員們都是熱情的接待。

    而且李清微走的時候,還是親自送出城。

    李清微出手也算大方,對那些照顧馬匹的驛館差役們,並沒有虧待他們。都是好生打賞。

    從辭別黃蓉,到回到洛陽城,李清微這一路上,算上馬匹的開銷,還有沿途的打賞,足足花了兩千兩銀子。

    之前離家的時候,從家中帶出來的銀子基本上花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