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春 作品

第一零一章 種梨

    李氏哼了聲,眼圈卻是紅了。

    十四娘、小青與香菱相視一眼,李氏嘴上硬,但何嘗願意與三個哥哥斷了往來呢?

    女人這一輩子,最靠不住的就是丈夫,多少中年夫妻離心離德,不僅僅是太熟悉,互相厭倦嫌棄的問題,主要是人性的弱點與性格缺陷,在數十年的相處中,會漸漸呈現出來。

    而夫妻是沒有血緣的,離了婚,就是陌生人,但兄弟姐妹和親生兒女不同,不管怎麼鬧,血緣關係移不走,女人能依靠的只有孃家和兒女,王宵有了出息,可是和孃家不往來始終是李氏的心病,更何況兄妹四人,一母同胎。

    李氏確實沒猜錯,王宵趕早,進了無錫縣城,先找錢莊,兌了一百五十兩銀子的銀票,換成三十錠五兩一錠的大銀。

    再買了些糕點、糖果,與絲綢一起,分成三份,銀子放在糖果籃子底下,憑著記憶,一路打聽,找到了大舅家。

    大舅有一子一女,長子李秋路,已經成親了,二十出頭,女兒是王宵的小表妹,十一二歲,王宵以孃的名義把三份禮物送出,並請大舅代為轉贈二舅三舅。

    憑心而論,如果是前世,有法律保護,親戚反不如外人可靠,可是古代是宗法社會,自家發達了卻不照顧窮親戚,會被人說三道四。

    家裡缺人手,與其找外人,不如用親戚,王宵相信,只要自己不倒,三個舅舅會明事理,奪不了權。

    王宵謝絕了大舅家的留飯,以赴常州府與商隊匯合為由,稍做盤桓離去,並把騾子留下,託大舅送還母親。

    如果做到這個程度,舅舅們還拿著架子不和母親來往,王宵也自認仁至義盡,再也不欠三個舅舅傢什麼了。

    十一月底,寒風料峭,江面波濤翻湧,王宵趕到江邊時,已是黑夜,索性運劍氣於腳底,一步踏出,踩著浪頭疾步行走,很快過了江。

    整個南直隸,靈異事件不多,妖精也大多友好,王宵不願多事,沿官道一路前行,十日後,入了山東地界,淄川縣境。

    這日,前方的集市中,一陣喧鬧傳來。

    就見道旁,一株梨樹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生長,一會兒就長成了一棵枝繁葉茂的大樹,轉眼開花結果,又大又香的梨子掛滿了枝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