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魚的命運 作品

第1025章大明帝國的軍民結合 (第二更,求訂閱)

“這麼說,軍法官依然堅持吳華孫洩露軍事機密!”

儘管語氣看似平靜,但是朱大皇帝的心底仍然有些不滿。

“是的,陛下,當地軍法官辦公室認為,吳華孫的發明構想來源於軍事機密,僅此一條來說,肯定是涉及洩密的!當年陛下說過,保密是國家安全第一要務,軍方擁有數量眾多的機密,坦克、機槍,液壓式管退炮,還有飛機、魚雷、潛艇等等,接觸到這些機密的豈止萬人,這些年軍方的保密靠的是什麼?靠的就是對保密法令嚴格實施,如果軍方不用最嚴格的方式加以保密,這些技術由個人以改良的名義投入市場,那麼所有的保密都有可能是形同虛設!”

面對梁山的解釋,朱大皇帝的眉頭皺成了一團兒,他的話似乎也有幾分道理。但這幾分道理,是歪理。

不能說,軍隊使用了履帶,別人借鑑了其概念發明了新式履帶,就是洩密吧!如果軍隊花錢買下對方專利,繼續保密還可以理解,軍方倒是簡單粗暴——直接關人。

“道理,是這個道理,但是軍法大不過國法!”

朱大皇帝說道。

“保護的是軍事機密是重要,但是國法就是國法,如果那些退役軍人能夠利用他們在軍中接觸到一些東西,將其改進發明的話,對於軍方來說,這非但不是壞事,甚至還是好事,只有通過不斷的改進,技術才能進一步完善,如果以保密為理由,動輒以軍法懲治,那還談什麼進步?保密……保密的是那些軍事裝備和相應的技術,而不是制約技術的發展。”

在說出這番話的時候,朱大皇帝的心情也很惆悵啊,這些年在軍事裝備的保密上,軍方的舉動確實有些偏執了。

甚至就連同某些原理性的東西也想保密,這樣的保密非但不可能讓大明永遠保持領先,甚至還會讓大明陷入技術困頓——只要是軍方的技術,民間一律不得使用,使用就是洩密。就是違法。

隨著軍事技術的發展,很多民用技術和軍事技術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如果這樣從原理上加以限制,技術還怎麼有可能進步呢?

別說是進步了,不退步就已經謝天謝地了。所以,還是讓保密迴歸他的正途吧。

總不能因為軍隊用了坦克,民間連履帶拖拉機都不能用吧。沒有民用技術的發展,軍用技術又怎麼可能一直領先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