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喝闊落 作品

第四十三章 吾乃御史,有監察百官之權

    “殿下,大周律法明文規定。若無刑部文書,下官擅自讓您將檔案和供詞帶走,便是有違大周律法。請殿下恕下官無禮。”

    王晉手一揮,大量府衙衙役從外面衝了進來,將長寧公主和李青等人團團包圍。

    這個時候,他已經顧不上得罪不得罪公主了。

    他心裡也明白李檜的案子經不起推敲,全靠曹家的權勢壓下來。

    若這份檔案和供詞被帶走,絕對會被找出裡面的漏洞。

    那時候曹放這個殺人兇手會不會有事他不知道,但他王晉一定會攤上大事。

    “李檜此案,多有蹊蹺。本將要重審李檜,將孟暘之死查個水落石出。

    王晉,你阻止不了本將。識相點就退到一旁去。”

    長寧公主冷眼道。

    王晉被長寧公主的眼神看的一陣膽突,知道自己已經徹底得罪了這位不愛紅裝愛武裝的公主了。

    事到如今,他也沒有任何退路。

    上了曹家的船,一路抹黑也要走下去。

    王晉梗著脖子道:“殿下,翻案重審,需經下官和通判一致決定,或是刑部重審。

    殿下雖然貴為公主,又是長寧軍主將,卻沒有權利重審經刑部審批的案件。”

    王晉的話,句句離不開大周律法。

    可他所行之事,卻是包庇殺人犯,顛倒黑白。

    這巨大的反差對比,氣的長寧公主直接拔出腰間的佩劍。

    一直沒有開口的李青,一步踏出,雙眼直視王晉。

    “本官乃御史臺侍御史!有監察百官之權,有受理特殊案件之權!公主無權翻案重審,那本官翻不翻的了這案,審不審的了這案?”

    王晉聞言,輕蔑一笑。

    監察百官之權?三公、丞相都沒這權利!

    受理特殊案件之權?這是刑部和大理寺的全責!

    什麼御史臺,什麼侍御史,這官署和官銜,他聽都沒有聽過。

    “狀元郎該是翰林院修撰,我大周並無御史臺這個官署。假冒朝廷官員,是大罪,請狀元郎莫要自誤。”

    李青眼神一定,道:“臨平府府尹、通判,有顛倒黑白,判冤假錯案之疑。請公主協助本官重審李檜案,捉拿臨平府府尹和通判。”

    王晉睜大眼睛,就像是看傻子一樣看著李青。

    他該不會連自己都騙,認為真有御史臺,自己是什麼侍御史吧?

    然而,讓他渾身一個哆嗦的事情發生了。

    “楊玄策聽令!”

    只見長寧公主大喝一聲。

    楊玄策一震手中戰刀,大聲回道:“末將在!”

    “捉拿臨平府府尹!若有阻擋,格殺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