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1381章 南察風波(完)大黜

    又過數日,本次丁亥京察之北察率先完成。吏部尚書楊巍以主察身份上疏,附陳北察結果供皇上參閱宸斷。

    撇開對京察之意義的長篇大論,楊巍在此次北察之中合計黜落、貶斥四品及以下官員四十七名,其中革職候勘五人、回籍閒住六人、冠帶閒住十一人、降調外任十二人、調外任十三人。

    以上名目,是按照懲罰程度開列的。

    最嚴重的當然就是革職候勘,意思大抵相當於“罷免職務並移交司法機關”,接下來會怎樣,就看調查結果了。

    回籍閒住的嚴重性緊隨其後,相當於免職並強行要求回鄉,通常而言還帶有不准他隨意去他地方之意,類似於一種無期限保釋。

    冠帶閒住稍微好一點,大致上可以類比免職但保留級別待遇。比如你是以五品官“冠帶閒住”,那麼你的職務肯定沒了,但“五品”這個級別朝廷依然承認,你回鄉之後雖然無權無職,但縣尊見了你也還得行下屬禮。

    降調外任這個高務實都吃過的懲罰,意思很好理解,它分兩個部分:其一是降,你原先正五品,那麼下一個職務最多不會超過從五品;其二是調外任,即從京官轉為外官。

    由於京官本身就比外官尊崇不少,所以降調外任的懲罰其實也不輕——當然,昔日高務實那種由虛職“降調外任”,反而任了個大有實權之職務的情況完全屬於特例,幾乎可以說絕無僅有。

    最後一個調外任上面已經說了,就不必再重複一次。

    總的來說,這次北察的力度比較輕,懲罰最嚴重的也不過是五個革職候勘。

    這裡面刑部佔了兩個,一個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一個刑部山東清吏司郎中,都是因為複核案件時收受賄賂,包庇重要案犯而落馬的。

    工部也佔了兩個,一個是工部營繕清吏司郎中,落馬原因是在修建潞王府的工程款中貪汙了九千多兩銀子,又把部分工程高價批給自家一位堂弟,以至於朝廷多花了近兩萬兩;另一個是工部都水清吏司員外郎,他在主持永定河利民灌溉工程中任用私人,以挖人祖墳為手段恐嚇百姓,收受貴重禮金合計七千餘兩,並致七人自殺、自殘。

    還有一人比較震驚眾人,居然出自戶部。不過當皇帝發現此人乃是戶部廣西清吏司郎中,且罪名是勒索廣西趙氏、陳氏土司不得,遂擅改稅率,使此二姓土司在兩年內,於正當販木商稅之外額外多繳了一萬三千兩百餘兩稅款以為報復之後,皇帝不由得冷笑了一聲。

    廣西?廣西的商稅稅率是以求真上疏為本而定下的,各家土司應繳多少商稅,怕是沒有人比求真更清楚,你居然在這上面玩花樣,真是活該革職候勘。

    革職候勘以下,從回籍閒住到調外任,此次北察全部寫明瞭原因。而且,還有與過去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沒有了模稜兩可的“為官不謹”、“才力不及”。

    為官不謹是有的,才力不及也是有的,但通通都列舉了事實,說明該員如何為官不謹、如何才力不及。皇帝完全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份不謹、不及來。

    不必吏部說明,朱翊鈞一眼就看得出來這種變化出自於高務實的要求或者暗示,因為他太瞭解高務實了,這就是高務實的風格:公務處罰要儘量避免理由不確切、證據不確鑿。

    其實這是高務實從後世帶來的習慣思維,不過朱翊鈞很讚賞,認為這是一種非常負責任的態度,而且能夠較大程度避免事後扯皮。

    正因如此,本次京察的結果朱翊鈞也比較滿意,雖然他隱約覺得黜落的人數偏少,處理的力度也稍輕,但每一個處理都證據確鑿無誤,看起來就很讓人舒坦,因此非常痛快的硃批同意了。

    更讓朱翊鈞意外的是,不僅北察出現了新氣象,南察這一次也有些變化。第一個最明顯的變化是效率。

    由於遠近關係,往年的南察結果至少會比北察晚一個月以上,誰知這次北察結束之後,南察的結果僅僅過去五天,便從南京快馬加鞭送來了京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