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1307章 新鄭新政(中)

    高務實認為北方商人的問題好解決,而南方商人的問題不好解決,並不只是因為他有把握說服北方商人的核心——晉商商幫,這裡頭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那就是南北商人所從事的商業貿易在很多方面並不一致。

    北方商人做得多的大抵是大宗糧食、食鹽、棉布、皮毛、人參(女真產)等貿易,後期由於俺答封貢以及京華的介入引導,又將牛羊、馬匹等貿易納入了進來,而京華本身除了也參與以上貿易之外,還有大量的鐵器(包括軍工)、船舶、水泥、香皂、瓷器等。

    而南方商人除了在糧食、食鹽、棉布、瓷器、船舶等方面與北方商人有所重疊,其餘如絲、綢、絹、帛(有區別)生產、織造(成衣鞋帽加工業)、印染、紙張製造與印刷(書籍)等行業都是北方商人較少涉足的項目。

    可能有看官要問了,這些差別與雙方是否願意繳納商稅有什麼關係?憑什麼高務實認為北方商人好說服,南方商人不好說服?難道北方商人的覺悟就比南方商人要高一個層次嗎?

    當然不是覺悟問題,這裡的問題在於繳納多少。

    此前已經說了,商稅要不要繳納、如何繳納等問題,不是沒有學者、高官討論,事實上討論非常多,只是搞來搞去沒有形成定製。

    以高務實這個穿越者來看,明代對於商稅最具代表性的討論,大抵逃不出邱濬與王夫之的兩種不同意見。

    支持“關市不徵”的有邱濬等人,贊同徵商觀點的有王夫之等人。

    邱濬這人之前介紹過,他是提倡抬高商人地位的,但在這個問題上他主張沿襲古人之禮,擁護“關市不徵”。

    他自相矛盾嗎?那倒不是,因為他認為古代對“市肆”採取租稅制度是“抑商之政”,認為古人立關市之本意是“其意惡人逐末而專利,故立法以抑之,非有所利也”。

    意思是說,古代設關市是為了規範和管理商賈,部分的徵稅也是以“抑商”為目的,並非為了獲利。而“後世則專用之以利國,非古人意矣”。因此,他提議提高商人地位,卻不同意全面徵收商稅——南方商人現在非常支持他的這種主張。

    但其實高務實知道,邱濬的“關市不徵”並非是徹底的、完全的不徵。

    高務實對邱濬的著作頗為了解,邱濬曾說“民種五穀,已納租稅,無可再賦之理。非他竹木牲畜比也。竹木牲畜之類,原無徵算,故商賈貨賣於關市也,官可稅之。今民既納租於官倉矣,而關市又徵其稅,豈非重哉?此不獨非王政,亦非天理也”。

    所以邱濬的意思其實並不是“不徵”,而是不能“全徵”,這裡頭要有區分。比如說糧食,農民本就交過租稅田賦,他拿去市場上賣餘糧,你還要再找他納一筆稅,那你這就是重複徵稅,不僅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道德的。

    高務實同意這個觀點,而且認為不僅是糧食不應該“重複徵稅”,包括棉布之類的民間生活必需品也應該做到低稅,甚至最好能免稅。

    但他不能只考慮一個人的觀點,王夫之雖然現在連人都還沒出生,但他主張的觀點並不是沒有人提出過,而且高務實本人也知道那些觀點。

    王夫之持什麼觀點?與實學派的邱濬不同,更偏向於“道德實學”的王夫之(但不能認為他是心學派)有著更傳統的抑商態度。他認為“商賈者,於小人之類為巧,而蔑人之性賊人之生為己極者……夷狄資商賈之利,商賈恃夷狄而驕,而人道幾於永滅”;“生民者農而戕民者賈”。

    正因為他主張抑商,所以他在其著作中崇尚劉邦“困辱商人”的觀點,並認為“商賈者,王者之所必抑制”。

    不過呢,他又承認商賈是經濟領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個人(包括商人)都有繳納賦稅的義務,“不論客戶、土著、佃耕、自耕、工商、遊食,一令稍有輸將,以供王民之職”。

    在這裡,王夫之拋棄了傳統的農業單一稅的思想,堅持商稅是正當的財政收入,不僅應當納稅,而且一些“不勞而多獲”的商品還應當繳納更重的賦稅。

    他還強調國家軍隊的支出應由商稅中來。比如他曾在《噩夢》中說:“且如周制,兵車之賦出於商賈,蓋車乘、馬牛,本商之所取利,而皮革、金錢、絲麻、竹木、翎毛、布絮之類,皆賈之所操,是軍器皮作火器各局之費,應責之於商賈也無疑。”

    除了王夫之外,還有馬卿也從重農抑商的角度解釋徵商是符合上古先哲王法的,他稱:“及照我國家鈔關之設,非直徵稅出入,以足國用,實欲抑彼逐末,而歸之農,正古先哲王念民之依,貴五穀而賤金玉之意,誠良法也,故市廛之徵,王法不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