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1303章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上)

    胡執禮立刻問道:“這辦法是怎麼回事,大司徒可能詳細說說?”

    這個辦法,高務實作為當年的基層幹部當然很熟悉。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農民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經濟組織——紅朝是村、組,生產建設兵團是衛、所——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和生產任務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形式。

    土地好理解,“等生產資料”則是衛所所有的那些農具,由於按照以前的制度,這些農具都是衛所的,不屬於軍戶,所以現在也是“承包”性質。

    不過,由於高務實信不過基層衛所的操守,因此這些東西的承包現在是直接免費,軍戶們不必為此花錢,只是在農具損毀時才必須賠償。

    這個賠償也很有意思,高務實生怕基層衛所坑害軍戶,因此不准他們收錢,只准收賠償的農具。他又考慮到,某些沒良心的東西可能用這些農具不合格來為難軍戶,因此一不做二不休,乾脆規定:只要該農具是京華所產的新農具,有京華出示的售賣單據,則生產建設兵團基層衛所便不得拒收,違則上報兵團。

    上報兵團肯定沒有好下場,這個大家都清楚,因為這裡頭大家都逃不掉“京華”兩個字的影響——你tm連京華的東西都敢拒收?反了你了!

    你知不知道兵團高層的勳貴們也是能從這些農具裡分紅的?您老人家的腦袋和他們一樣與國同休了嗎?

    這個制度是後世紅朝實施的,要說全面在大明鋪開,那可能比較難,因為地方上的地主豪強以及他們背後的讀書人都肯定不同意,可能會搞出很大的亂子來——動搖朝廷根基的那個級別。

    但是,這項制度在“軍屯”範圍內卻是完全可行的。為什麼?因為軍屯的田是兩百年前朱元璋就劃分給了衛所的,京營本身也是以五軍都督府的名義控制著大量軍屯地的“集體大地主”。

    既然是集體,而且理論上這都是皇帝的地,那就好辦了,因為它不是私有性質,朝廷今天可以這樣搞,明天也可以那樣搞。高務實代表朝廷這麼改,皇帝既然同意了,誰也沒有二話好說。

    再說,勳貴們作為皇帝以前實際上的“白手套”,他們也同意了啊,那還說什麼?

    與紅朝一樣,在改制後的軍屯田地,農業生產中軍戶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承包經營生產建設兵團集體的土地,以及其他生產資料(一般做法是將土地等按人口或人勞比例分到農戶經營,與紅朝一致),然後按照契約規定,自主地進行生產和經營。

    至於其經營收入,除按契約規定上繳一部分給生產建設兵團集體及繳納田賦(這個田賦是不同於尋常田賦的,相對來說非常低)之外,剩餘部分全部歸於軍戶。生產建設兵團集體作為發包方,除進行必要的協調管理和經營某些副業以外,主要是為農戶提供生產服務——也就是提供農具、種子之類的,偶爾還會在高務實的要求下修一修水利設施。

    聽完高務實的解釋,程文和胡執禮拍手叫好。胡執禮感慨道:“司徒果然是點金聖手,下官昔日家中也是務農出身,若是有地主老爺肯給這麼好的條件,哪還有不精心伺候那十幾畝地的?也難怪這京營軍屯過去空有偌大土地,每年上報的時候居然虧得多,動不動便需要戶部接濟。原先下官還以為只是因著衛所貪墨太多,現在想來,恐怕不止是貪墨,更多的是軍戶們根本不肯做呀!累死累活得到的是那麼多,偷奸耍滑得到的也是那麼多,換了誰去會願意幹?”

    程文家裡倒是境況不錯,他沒有這樣的體會,不過卻也思索著問道:“生產建設兵團所拿的那部分,是按照固定比例來拿還是有個定數?若是遇到荒年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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