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288章 經濟與黨爭(卌二)議奪藩王財

            朱翊鈞說的“除國”,就是撤銷封爵、收回領地,用通俗的話說就是把涉事的王爺貶為庶人,原有財產一切充公。顯然,這確實是非常嚴厲,甚至是過於嚴厲的懲罰,因此他事先聲明不能這樣做。

這沒關係,高務實本來也沒打算把事情做得如此之絕。雖然高務實很清楚,大明藩王絕大多數都是國家蛀蟲,像朱載堉那樣的律學、歷學大師雖然也有,但比例還是很有限的。

不過,政治上的事情最好用政治思維解決,而政治思維的第一要務就是必須顧全大局,萬萬不能圖一時之快,爽文情節切不可取——比如清除蛀蟲,把藩王全擼了。

這不僅皇帝絕不會答應,甚至朝廷文官們都不會答應。這是因為此種行為在他們看來,首先並不是什麼朝廷開源節流了,而是亂了尊卑秩序,是亂了綱常。

在這個時代的人看來,如果綱常都亂了,那就要天下大亂了。呃,某種程度上來說,即便是在後世,“綱常”也是依然存在的——比如父子口角,兒子居然打了老子,這種事就是說破大天,那兒子也逃不了一個“不孝的東西”。

而在儒家全面控制思想的時代,綱常就更是完全不能觸碰的禁忌。任他高務實過去有過多大的功勞,建立起了何等威望,如果在這件事上倒反天罡,那都是死路一條,身敗名裂就在一夕之間。

“皇上何出此言,臣何時說過要做這等絕情之事?”高務實一本正經地道:“臣以為,只要整肅祖宗遺訓,一切按照祖宗之法行事即可——有過改過,有偏糾偏。”

“哦?”這回輪到朱翊鈞錯愕了,心道:你啥時候在乎過我們老朱家的“祖宗之法”?你改掉的“祖宗之法”我都數不清了好不好!你那話怎麼說的來著……“循祖宗之本意,而非祖宗之固法”啊!你以往改革可都是這樣說的!

高務實見朱翊鈞一時沒轉過彎來,眨了眨眼,提示道:“皇上忘了嗎?洪武九年定諸王公主歲供之數:親王,米五萬石,鈔二萬五千貫。四十匹,紵絲三百匹,紗、羅各百匹,絹五百匹,冬夏布各千匹,綿二千兩,鹽二百引,花千斤,皆歲支。馬料草,月支五十匹。其緞匹,歲給匠料,付王府自造。

洪武二十八年復詔:以官吏軍士俸給彌廣,量減諸王歲給,以資軍國之用。乃更定親王萬石(本色祿米、折色、折鈔),未之藩,令暫給米歲三千石,遂為例。”

這下朱翊鈞恍然大悟,一拍大腿,道:“啊,是是是,我想起來了!日新,你說得對,這確實是祖宗遺訓,我……朕當謹遵奉行才是。”

上面這段話什麼意思呢?其實就是朱元璋定過兩次諸王與公主的歲供,第一次定得太高了,後來因為缺錢,朱元璋就改了一回,將親王的歲供定為“萬石”,而尚未之國的則更少,只有三千石。

實話實說,如果大明全國的藩王都按照這個標準執行,高務實今天就敢代表文官集團表明立場:以後永遠不在藩王祿米問題上嘰嘰歪歪。

為啥?因為宗室雖多,但王爺還是比較有限的,而且按照前一次開藩禁改革過的制度,王爺的數量也很難大幅增長。

在這樣的假設之下,一年不過二三十萬石大米的支出,戶部還真不當回事——毛毛雨啦!要知道,理論上光是每年從南方運送到京師的糧食就高達三百多萬石(這只是南方送來的,另一少部分由北方省份負責)。

雖然朱翊鈞很興奮,但很可惜,高務實的話還沒說完。高元輔等皇帝說完,微微一笑道:“皇上,祿米只是小事,還有更重要的……王田。”

朱翊鈞愣了一愣,遲疑道:“王田也要動嗎?”很顯然,在這件事上,皇帝是有些猶豫的。不對,應該說是非常猶豫的。

但高務實很認真、很嚴肅地道:“是,皇上,王田才是更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