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283章 正國本(十六)入戲



            鍾兆鬥提出以找到鄭皇貴妃在“藥膳案”中的把柄,繼而迫使皇三子朱常洵之國就藩。對此,錢夢皋本希望以“太祖之命”否定,奈何太祖那番話連他自己都沒做到,被鍾兆鬥一下子就頂了回去。

現在,輪到錢夢皋繼續接招了。

“鍾科長,習慣自是習慣,成俗自是成俗。然則,既然有太祖之命在,皇上就總能將這祖訓請出來尊奉如圭臬。而至少於法理上而言,皇上若是如此做了,我等臣子並不能指責什麼。”

錢夢皋並不怯場,說了這番話還不算完,又繼續道:“再有就是皇上的性子……這些年來,諸公對此看得還不明白麼?皇上絕非如先帝穆廟一般,他不是迫於外廷聲勢便會改變主意的人。

固然,外廷聲勢極大之時,皇上也不便以一己之威強壓群臣,但他可以拖。無論什麼大事、要事,他都可以拖延,因為他是皇帝。

遇到再大的事,皇上身為天下至尊,都能可以用一句‘茲事體大,容朕三思’給晾在一邊,而我等為人臣子,即便再三題請、催促,又能如何?仍不過是乾著急罷了。

故愚以為,欲以鄭皇貴妃之事迫使皇上下定決心冊封皇三子為王,並即刻要求其之國就藩一事,從根子上來說就打錯了主意——皇上必定不允!

無論外廷掀起多大的聲浪,他都只會當做耳旁風,讓事情硬生生僵在那裡。而屆時最為尷尬的,反倒成了我等外廷之臣……

總憲,鍾科長,我且試想一句:在滿朝上下掀起狂風暴雨而皇上卻依舊充耳不聞,此時外廷卻對這般局面毫無辦法,那麼這對外廷威勢之打擊難道不是更大麼?”

此言不虛,因為以大明的皇權而言,朱翊鈞的確能做到以上假設——只要他願意拉下臉來就行。

鍾兆鬥這次很難反駁了,只能深深皺著眉頭,沉吟道:“錢科長所言看似合理,但畢竟只是猜測……”

這樣的回應力度顯然不足,但以鍾兆斗的身份卻並不能說出更有力度的話來。因此,一旁的蕭大亨首次就此事表達態度,他忽然擺手道:“好了,二位科長不必再爭論。皇上會怎麼想,並不是我等人臣應該揣度的,與此同時,我等如今該做的事,也同樣不由我等自主。”

鍾兆鬥、錢夢皋的目光立刻匯聚於蕭大亨臉上,而蕭大亨只是緊繃著臉,冷然道:“這是內閣的指示,我等只要照做便是……若持異議,大可以去內閣找閣中諸公爭辯。”

聽了這話,錢夢皋臉色一黑,鍾兆鬥卻是眉角一揚:是啊,我和錢夢皋在此爭論有什麼意義?現在要做的事乃是內閣的決議,說穿了就是高閣老與沈閣老達成的最後妥協——雖說看起來高閣老並無妥協就是了。

總之不管怎麼說吧,高閣老做了這樣的指示,沈閣老出於種種原因沒有表達反對,而王元輔顯然一直都是主張嚴辦的,那這就是內閣的集體決議。

任何一名文官都不應該拒絕執行內閣的集體決議,因為眼下的內閣閣老們可沒有任何一位是奉中旨入閣的,他們有一個算一個,全都是通過廷推入的內閣,法理上完全沒有爭議,因此他們的集體決議在士林中也是有公信力的。

這是大明朝一種很有意思的現象。作為用來“以小制大”而設立的科道官,你可以反對某一位閣老的觀點,甚至激烈點的還可以僅僅因為該閣老對於某件事而發表的言論便直接發動彈劾,然而你的“以小制大”只能針對個人,不能針對整個內閣。

為什麼呢?就是因為廷推制度。

前文說過,廷推制度實際上是被文官集團刻意拔高了重要性的一項制度,是文官們用來對抗皇權的壓力而生生賦予了巨大法理性的。這種法理性可以存在的邏輯就在於內閣既然出自於“公推”,那麼它就代表整個文官集團。

什麼是朝廷?朝廷其實就是“君權”與“臣權”組成的統治集團。君權固然至高無上,但沒有“眾臣百官”顯然什麼事都做不了,故臣權是可以與君權相抗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