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282章 宮裡宮外(圓九)貴妃與皇貴妃

    以上這段程序之中,頗有幾處需要解釋之處。

    其一,就是高務實剛才票擬“朕知道”這個問題——可能有人覺得詫異,你高務實票擬怎麼敢寫“朕知道”?“朕”是你能自稱的?其實不是這麼回事。

    內閣票擬本職為“代王言”而非自言,即“票擬”本質上並非閣臣將自身對於奏疏處理的意見上報,而屬於代替皇帝進行批答。

    既然是代替皇帝批答,那麼皇帝若在本章發閣前已有定見,則會派遣太監口傳要旨,為內閣事先確定原則;若皇帝尚無定見,則僅派太監赴閣商議。

    所以,某些和影視劇中將“票擬”理解為閣臣將自身處理意見書於票籤之上,以待皇帝裁決,這屬於錯誤臆斷。

    高務實今日負責擬票,那就是要按照皇帝的語氣來寫,因為理論上如果皇帝看完同意,就可以讓司禮監秉筆太監拿硃筆照抄票擬而一字不易,這樣可以避免司禮監的權宦們在文字上玩些小花招。

    其二,宣宗朝時,司禮監獲得了替代皇帝批紅的權力。“宣廟始……中易紅書批之,上或親書或否。”“凡每日奏文書,自御筆批數本外,皆眾太監分批,遵照閣中票來字樣,用硃筆楷書批之。”

    這裡宣宗的本意是委託部分識文斷墨之太監,來負責謄抄並無異議的內閣票擬,以減輕批閱負擔。

    一般來講,司禮監批紅權分掌於秉筆太監與掌印太監二人之手。秉筆太監代替皇帝批朱,而掌印太監則負責對於批紅審核蓋章。

    然而後來的事實證明,司禮監太監實際所為,並非僅止於“謄寫抄錄”,而是將自身意見與影響力注入朝廷中樞體系,這點等下再說。

    其三,票擬並非閣臣於中央文書處理體系中向皇帝施加自身意志唯一方式,即便皇帝所下達詔書並未按照閣臣票擬之言,內閣仍有駁回權,即所謂的“封還執奏”。

    “封還執奏”制度屬於一種內閣對皇帝不適當政令的牴觸表達方式。流程基本是這樣的:皇帝下令內閣草敕,若內閣認為其屬於“亂命”,則可封還詔令,並同時附上疏議,以提出內閣認為正確的處理意見。

    這是有先例的,如嘉靖元年楊廷和就封還了世宗的“大禮儀爭”。

    不過這裡又必須說明,“封還執奏”並不具備強制效力,皇帝個人可以繞開內閣,“旨從中出”。之前說過,皇帝任命內閣輔臣,廷推是公認最具合理性的,廷推不出合適人選或者皇帝始終不滿意廷推的人選時,皇帝就可能直接以“中旨”任命。

    只不過這種方式往往不被朝臣公認,甚至反而會滿朝共譏被任命的大臣,以至於很多大臣在接到皇帝中旨任命入閣之後不喜反驚,連連堅辭不就,甚至嚇得上疏請求辭官回家。

    當然,中旨之下也有例外,比如高拱當年同閣的殷士儋就是接中旨入閣,以至於高拱雖然當面不說什麼,但卻經常無視他的存在。搞到最後,殷士儋來了脾氣,差點在內閣上演全武行,鬧完之後他也覺得沒臉再在內閣待下去了,於是堅決請辭走人。

    說回封還執奏。其實,封還執奏這個做法的成功率並不高,皇帝是否採納完全依賴於皇帝的個人修養。貿然使用封還執奏駁斥皇帝,甚至會為自身招致禍端,故而若非原則性問題,亦或雙方矛盾極其尖銳至難以調和,閣臣一般不會選擇以這種姿態當眾對線皇帝本人。

    別說皇帝了,就說在單位上或者公司裡,當領導明確表達意見且下達了指令之後,你跳出來當眾指責領導是個腦殘,做出的決策純屬智障……你覺得是領導有事還是你有事?碰上氣性大的領導,怕不是當場就讓財務給你結清工資滾蛋了。

    根據剛才所說的程序,所以高務實這裡看到的奏疏,理論上應該是皇帝已經看過的,但皇帝沒有派司禮監的太監來和他說明情況,也就是說皇帝沒有明確表達這件事該怎麼定調。

    這也不奇怪,畢竟昨天皇帝的意見只有他高務實一個人是當場聽到的,而且高務實也沒有答應為鄭皇貴妃脫罪,而是向皇帝表示說,他認為鄭皇貴妃是被人利用了,其本人對皇帝並無歹意。

    換句話說,高務實是告訴皇帝,鄭皇貴妃那裡是可以查的,也經得起查,頂多查出個有人利用鄭皇貴妃來陷害皇帝。

    皇帝不肯查翊坤宮,主要就是擔心查出個鄭皇貴妃真要承擔諸如“弒君”這樣必死無疑的大罪來——雖然他堅稱這絕不可能。

    絕不可能麼?或許事實的確是“絕不可能”,但查到最後的結果卻未必是“絕不可能”。

    為什麼這麼說?

    笑話,楊玉環本身有必死之罪嗎?可是,當逃到馬嵬驛的禁軍集體鼓譟,認為不誅楊貴妃不足以平三軍之怒,更不足以除三軍後顧之憂時,那楊貴妃就是有罪,就是其罪當誅啊!

    現在朝廷是什麼情況?朝廷的情況就是滿朝上下皆認為鄭皇貴妃干預國本,意圖慫恿皇帝立自己的兒子朱常洵為太子。

    朱常洵的聖卷從何而來?朝臣們當然認為是由於皇帝對鄭皇貴妃的愛屋及烏,否則怎麼會動搖大明兩百年來的立嫡立長的祖制呢?

    即便現在有了皇嫡子,這國本之爭要爭也頂多在嫡、長之間爭一爭,你朱常洵一個皇庶三子有什麼資格參與其間?還不是因為你母親是鄭皇貴妃?

    所以,皇帝會認為一旦徹查翊坤宮,外廷必然施加壓力,即便鄭皇貴妃“絕無此意”,也會被含沙射影,甚至移花接木把別人的罪責推給她。而調查結果一旦確定,那就連他這個皇帝都無法挽回了。既如此,那還不如一開始就堅持絕不調查。

    而高務實那天孜孜不倦地解釋和勸說,不管他明面上是如何說的,歸根結底,潛臺詞不過就一句:臣保證調查結果絕對公正,絕對不會冤枉鄭皇貴妃,反而還能查出幕後黑手,為鄭皇貴妃洗清嫌疑。

    當然,這裡還有一點隱藏得更深的意思,那就是……鄭皇貴妃多多少少還是會擔點責任,即“被人矇蔽利用”。而這一點,就需要皇帝自己去好好權衡了。

    皇帝要權衡的至少有兩點:其一,高務實的擔保可不可信。這一點也分兩種可能:一種是高務實這話根本就不可信,那就沒有後續了。

    第二種可能是高務實的話的確可信,但是有沒有可能出現意外呢?所謂意外,也就是高務實的確答應了,也的確秉持公正的立場去查,但因為其他原因之故,高務實沒能做到他所保證的事……那還是完蛋。

    要權衡的第二點則為,高務實言外之意是需要鄭皇貴妃承擔“被人矇蔽利用”的責任,但這個責任到底有多大,會導致什麼後果?

    鄭皇貴妃不是外廷臣子,有些責任是沒有明確法度可言的。外廷臣子如果“被人矇蔽利用”,按照高拱時代定立下來的考課法,應該屬於“不職”,也就是不稱職。一般來說,處理辦法通常是降職調用。

    但鄭皇貴妃並非外廷臣子,這“降職調用”似乎並不合適。倘若合適的話,妃嬪如何降職調用?把皇貴妃的“皇”字去掉,降為貴妃?

    朱翊鈞不是天真之人,他早就是一位成熟的帝王了,聽得懂高務實的言外之意:皇貴妃該承擔的責任就是降級。

    該如何降級,或者說降為什麼名號,高務實沒有明說,但朱翊鈞顯然是不願意給鄭皇貴妃連降數級的,頂多就是從皇貴妃降為貴妃——甚至就連這一點點委屈,朱翊鈞其實都非常不願意讓鄭皇貴妃受。

    當然,從皇貴妃降為貴妃,這“委屈”或許也不能說只是“一點點”。

    在後世的影視劇中,貴妃這個名號可謂是遍地開花。著名如唐朝的楊貴妃、《清平樂》中的張貴妃、《鶴唳華亭》中的趙貴妃等等,這些人物或者確有原型,或者純屬虛構,但基本是都有一個共同的屬性,那就是帝王寵妃。

    但是,貴妃就貴妃,比如楊玉環那麼得寵也不過就是貴妃,這皇貴妃又是什麼,從哪冒出來的?

    巧了,“皇貴妃”這個稱號,還真就是從大明朝冒出來的。

    先說“貴妃”吧,“貴妃”這個名號的出現就跟許多和影視劇對它的定位一樣,就是因寵妃而生,歷史上第一位“貴妃”是南朝宋孝武帝劉駿的寵妃殷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