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279章 平倭(九)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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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應昌的命令充滿試探,但李如松這邊的反應卻出乎意料的好,查大受得到命令之後很快便點兵出征了,其中李如松甚至還臨時給他增配了一批新到的京華木柄手雷,也就是後世所謂的手榴彈。

    不過宋應昌不知道的是,李如松在這段時間裡已經和高務實取得了聯繫,之所以這次派兵的執行沒打半點折扣,主要是高務實對他做出了一些承諾。當然,與此同時李成梁的回信也到了,大概意思就是他和高務實已經談好,雙方針對李家軍在朝鮮戰場的損失達成了一些原則性的共識。

    這個問題追根溯源的講其實還有點複雜,主要複雜在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在於李家軍的核心主力是家丁,但通常所謂的四萬李家軍在“編制”層面而言,並非全部按照家丁計算,其中只有一萬是真正在朝廷拿“家丁補貼”的。

    大明朝的兵制現在非常雜亂,對於將門來說,自己手底下的軍隊其實經常可以分為大帥本人的家丁親兵、家丁將領的親兵、普通徵募兵、衛所兵這幾個層次。

    這裡頭待遇最好、戰鬥力最強的是大帥本人的家丁親兵,比方說碧蹄館之戰時李如松親自帶過去的那一千精銳,就是這個檔次的,也是李家軍最為核心的戰力,甚至可以看做鐵嶺李氏作為天下首屈一指大將門的基石。

    對於李如松而言,這種全是家丁身份的親兵是直接拿朝廷補貼卻效忠他或者李成梁本人的中堅力量,是李家維繫將門地位的根本。

    在“李家軍”之中僅次於“大帥家丁親兵”的軍隊是家丁將領親兵,這些親兵也是家丁,但原則上來說並非李成梁或李如松的家丁,而是諸如祖承訓、查大受乃至楊元之類李家軍嫡系將領的親兵。

    這一情況如果要強行類比一下,會有一種“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之感,不過這並不完全,畢竟中國的“狹義封建制”時代早就過去了。事實上,只要大帥本人的威望足夠高,依然是有能力直接給“我附庸的附庸”下令的,這些“我附庸的附庸”也不敢違背。

    然而在家丁體系的實際情況之下,理論上“我家丁的家丁”的確不是“我的家丁”。“我”只是靠著巨大的威望,以及對“我”那些已經成為一軍主將但原是“我家丁”的將領擁有生殺予奪的權力,從而間接擁有了針對“家丁的家丁”的威懾力。

    那麼這樣一來就有個問題出現了:“我”如果失去了這樣的威望,以及對原是我家丁身份的將領那種生殺予奪的權力,那麼那些人數更多的“家丁的家丁”還能服從於我嗎?也許一時半會還會服從,但“我”針對他們的威懾力必將持續下降,直到崩潰。

    這樣一解釋,李如松的表現就可以合理解釋了:祖承訓、查大受乃至於李家軍其他那些嫡系出身但並不真正姓李的將領們,他們在戰爭中損失再大,對鐵嶺李氏而言都是可以承受的,因為只要鐵嶺李氏依舊強大,政治地位依舊穩固,這些損失都可以在將來找補回來。

    然而,如果鐵嶺李氏最核心的力量本身出現了崩塌,事情就會變得複雜起來:你怎麼知道這些“非李姓嫡系將領”們沒有自立門戶之心?你又怎麼知道朝廷不是一早就希望讓他們自立門戶?一旦他們都自立門戶了,鐵嶺李氏還算得上天下第一將門嗎?

    以高務實手下原先的“三大將門”麻家、馬家、劉家而言,隸屬北軍體系的麻家、馬家都是靠自家同宗將領直接掌兵來維繫的。比如麻家除了麻貴這位當前家主之外,還有麻承恩、麻承勳等一大票子侄輩將領;馬家在馬芳致仕之後,馬棟、馬林兄弟也都各自掌兵,手底下也同樣還帶著自家子侄輩。

    唯一比較例外的是劉家,劉家在劉顯之後只有獨子劉綎掌兵。劉馨雖然也有一支相比而言人數較少的兵馬,但因為她本人是女子,而且並非土司出身,故這支兵馬只在滇緬戰爭時期一度存在於大明朝廷編制之中,而且名義上還是掛靠在劉綎名下。

    至於後來,這支軍隊乾脆脫離了大明編制,被劉馨帶去南疆,目前扔在定南,作為名義上的暹羅王宮守備部隊一部分存在,而實際上歸黃芷汀在指揮。

    在劉綎的軍中,他因為血親不夠多,所實行的制度就和李家軍類似(但要注意李家軍血親並不少),依靠不少劉顯的義子(改姓家丁)和家生子(改姓家丁之子)來掌控整支軍隊。

    這裡就必須延展一下來論述區別了:對於將門而言,血親一定是最可信的力量,因為在當前體制下,將門血親是可以保持團結的,畢竟團結起來他們的力量才大,因此血親將門更容易長期維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