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1133章 緬甸跌倒,大明吃飽

    劉世曾那邊的確談得差不多了,甚至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根本不需要多談。

    莽應裡現在四面楚歌,整個緬甸就剩一座東籲城還是他的,拿什麼談?本來他還咽不下這口氣,想靠著東籲城的城防硬扛,希望能扛到明軍糧盡而退。

    然而這個想法簡直蠢到窒息,因為明軍現在幾乎佔據了整個緬甸,尤其是緬中、緬南平原全在明軍掌握之中,糧食完全可以任由明軍徵用。雖說現在才五月,但緬南的水稻也是一年三熟的,現在正是收割期,怎麼會缺糧?

    反倒是東籲城內的存糧不多——其實本來挺多的,但莽應裡北伐加南征一頓操作下來,東籲城裡的糧食也就沒剩多少了,現在看來頂多兩月就要見底。

    這個見底是對於緬甸王室、貴族們而言的,民間其實已經差不多見底了,因此在莽應裡還強撐著想要負隅頑抗的時候,東籲城裡發生了一場暴動。

    飢餓的暴民們差點衝進王宮之中,王宮衛隊大開殺戒,殺了至少七八百人才勉強維持住了形勢。當時群情洶洶,情況危急,第一個趕到王宮門口的王室要人卑繆候當眾表態,說會給饑民們放糧施粥三日,這才算把局面真正穩住。

    經過這檔子事,魂不守舍的莽應裡才真的怕了,認真考慮起大明開出的條件來。

    其實也沒啥好考慮的,大明給出的條件在他看來基本等於亡國,不僅自己變成了一具傀儡,而且東籲王朝數十年來的戰果幾乎一朝盡喪。

    保住了一半緬北這件事,連莽應裡都覺得十分詭異,總覺得大明這麼做一定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而卑繆候則認為這不算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實際上明人是故意留下緬北的給緬甸的。因為明人如果拿下緬北,就只能還給幾個宣慰司,而留在緬甸手中則還可以給他們提供賠償——好處明人拿了,強行徵稅之類的壞事全得緬甸去做,簡直無恥到了極點。

    不過這樣倒也可以說明大明的立場很清晰:我只要錢財,不要這塊會反過來給我增加負擔的土地。

    此時莽應裡已經無所謂了,只要能保留王位,他至少還能活下去,並且依舊是金樓白象王,而倘若跟明人談崩,那就一切都完了,皇圖霸業一場空不說,連小命都保不住。

    怎麼選?沒得選。

    擔心夜長夢多的莽應裡依舊如原先一般“果斷”,立刻派人去和劉世曾約定次日簽約,但他提了個條件:讓劉世曾親自入城簽約。

    他本以為文官膽小,劉世曾說不定不敢來,然而事實是劉世曾果斷地答應了——反正緬甸依舊是砧板上的肉,他不相信莽應裡此時敢對他有任何無禮的舉動,更別說殺他了。

    因為殺他對莽應裡毫無益處,純粹是找死的舉動,黃芷汀部一百多門大炮擺在城外,不是沒法開炮,只是朝廷的戰略限制讓她不能開炮而已,如果莽應裡非要一心求死,這些大炮隨時可以“表態”。

    次日一早,劉世曾象徵性的把軍隊指揮權交給黃芷汀,自己僅帶了兩百撫標入城,與莽應裡簽訂和約。

    不出劉世曾所料,莽應里根本不敢對他有任何無禮,開口“天朝”,閉口“上國”,其對大明的態度,比起此前根本不把雲南撫臣的“曉諭”放在眼裡的模樣大相徑庭。

    這份和約很長,按照高務實給出的格式,一共有十九款、三十七條。具體條款就不必細說了,反正就是高務實和朱翊鈞談話的高度完善版。

    大體上來說,除了對緬甸政治、經濟的一些控制之外,就是對其軍事力量的嚴格限制等等。

    另外就是分割:緬東的蘭納劃給暹羅;緬南的勃固王朝“復國”並再次成立“大古剌宣慰司”;緬北按照高務實畫下的那條線,北邊歸大明幾個宣慰司,南邊由緬甸保留,大明在那條線以北駐軍建立防線,且緬甸不得在緬北地區駐紮超過五千兵力。

    勃固王國由夏慕明(阿布拉邦)出任國王,但對大明則自稱大古剌宣慰司宣慰使。勃固王國本身只保留一支兩萬人的守備部隊,也就是之前高思廉——現在叫高璉——選剩的起義軍,這支人馬被拆分成七八支,作為“治安軍”分駐各主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