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1036章 婚事的背後

    黃芷汀此來遼東,明面上的說法是來談合作,安南與遼東的合作。

    雖說安南與遼東一南一北,相距萬里之遙,但由於可以海路相連,在“隆慶開海”十餘年後的今天,合作什麼的,的確已經可以進行。

    不過這合作,即便不能說僅僅只是個掩護,至少它也不是什麼主要原因,頂多是次要原因罷了。

    因為黃芷汀之所以來遼東,甚至之所以北上,關鍵還是為高務實而來。

    來看望高務實,才是黃芷汀的真實目的,而倘若再深層次一點,那就是她想知道高務實到底能沒能說服他的父母雙親,同意高務實和她的婚事。

    成親是人生大事,在大明朝更是如此,越是社會地位高的人,對待成親就越是慎重,不僅萬萬不能馬虎,而且就重要程度來說,幾乎被視為一等一的大事。

    與各種小說和影視劇不同,自由戀愛這種東西在大明這個時代基本就是天荒夜談,根本不能當真。能“自由戀愛”的男女,恐怕只有男方流連歡場看上了某位名妓,而這名妓也有心找一張長期飯票這一類勉強能算。

    除此之外,婚姻的締結,都是依照八個字的老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媒妁之言好辦,不管是高家還是黃家,找媒婆辦事都是再容易不過了。但這父母之命卻有不小的麻煩。

    既然自由戀愛不存在,那麼婚姻主要看的就不是什麼情投意合,而是門第與財力。

    通常情況下是這樣:上流社會看門第,普通民家看財力。

    當然,這一情況隨著社會的發展,也有一定的變化,到了大明中期之後,門第的重要性開始有下降的趨勢,而財力的重要性則逐漸抬頭。

    然而下降歸下降,並不代表完全消失,“門當戶對”依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除非一方的財力格外的出眾,才能力壓門第優勢,達成婚姻。

    按理說,黃家的門第也不算低,人家是真正的累世大族——土司啊,大幾百年的一方之主,地位當然是有的。

    但關鍵在於高家的實際地位更高,從高魁開始,高家就是文人官宦之家,到了高尚賢時代,高家已經是“國家級”的水準了,在整個大明都是可以排得上號的。

    再因為高拱這位前首輔的緣故,高家的頭上多了“文正”二字,更是一步登天,在文官世家之中都是頂端,因此如果要論門第,高家的確是太高太高,甚至高到自己的選擇餘地都很小了的地步,“區區土司”之家的確相差較大。

    正常來講,如果此時黃家願意花錢、花大錢嫁女,其實也是可以的。按照此時的常規操作,男方出彩禮,女方出嫁妝,倘若雙方的財力相差較大,男方雖然門第高,但財力有限,則女方可以大幅度提高嫁妝的豐沛程度來抵消男方的門第優勢。

    而且按照此時的習俗,一般情況下嫁妝是不包括田地這樣的不動產的,所以如果女方的陪嫁嫁妝能夠帶上大量的良田,這種“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也不是不能形成。

    黃家能給什麼樣的“陪嫁”,高務實倒是從來沒有和黃芷汀談過,但黃芷汀在安南時就曾經偶爾提到過,由於她現在的海東鎮守使是個世襲官,而這個海東,其實就是原先安南的安邦府——換句話說,整個安邦府都是黃芷汀私人受封的。

    由於黃家受封的不止一個府,而這個安邦府是明確封給了黃芷汀個人,所以也就是說,她一旦出嫁,相當於整個海東都要拿出來做陪嫁。

    高家雖然門第高,但女方直接擁有一府之地的陪嫁,按理說這怎麼也該夠了。

    然而安南的情況比較特殊,也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安南的特殊在於,這地方本身就是高務實打下來的,而京華集團現在就是安南的國策機構,直接將安南都統司給架空了,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高務實才是安南的真正的頭號大地主。

    而且高務實不僅僅是通過京華集團掌控安南的實權,他本身在安南也有地盤:海東的西南方,不僅地力最好的海陽府(紅河三角洲中心)就是高務實直接掌控的,而且南方從河花府(河靜)往南,全是高務實直接掌控(京華代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