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1029章 努爾哈赤拜會

    孟古哲哲的婚事,高務實是已經在內心裡決定要橫插一槓的了,不過這件事決定歸決定,急切卻談不上急切,原因在於孟古哲哲今年才八歲,楊吉砮不可能這麼早就把她嫁去建州左衛。

    如果高務實的記憶沒有太大的偏差,她應該要在萬曆十六年,也就是她十四歲時才會與努爾哈赤完婚。

    在原歷史上,當時楊吉砮與清佳砮二人已經死去五年,主持這件事的是孟古哲哲的兄長、時任葉赫貝勒納林布祿。

    當時納林布祿親自護送妹妹去了建州左衛,努爾哈赤方面也是親自率眾出城相迎,繼而殺牛宰羊,大宴成婚。

    孟古哲哲於萬曆二十年生下皇太極,萬曆三十一年病危,在她彌留之際,她想見一見自己的母親,努爾哈赤雖然派人去請,但當時的建州與葉赫已經勢同水火,這個願望顯然沒能實現。

    孟古哲哲的英年早逝,對努爾哈赤的打擊很大,為表達自己的哀思,他命服侍過孟古哲哲的四個婢女生殉,用牛羊一百隻祭祀,並將孟古哲哲葬在自己居住的院中長達三年[注:這個操作我沒看懂,不知是女真人有此風俗,還是努爾哈赤腦回路清奇],後來葬於十尼亞滿山崗。

    後金天命九年,努爾哈赤遷都遼陽東京城,孟古哲哲的遺骨也隨之遷到東京陵。不過有一說一,孟古哲哲能與努爾哈赤同葬福陵地宮,神位供於太廟而備受尊崇,主要還不是因為她特別得寵,而是歸功於他的兒子皇太極。

    母憑子貴這是肯定的,孟古哲哲生前能位居大妃,死後又得以厚葬,說她備受努爾哈赤寵愛沒有問題。

    但問題在於,努爾哈赤這個人早年的時候其實比較缺乏親情思維,年紀大了又慢慢反轉扭曲,因此孟古哲哲這位“中前期大妃”所受到的這種寵愛實在有限,而且對比來看,努爾哈赤最寵愛的女子其實還輪不到孟古哲哲。

    若不是皇太極即位,孟古哲哲只能附葬或陪葬於福陵,而且也不會獲得孝慈高皇后的諡號,享受祭祀。

    努爾哈赤一生共有四位大妃,第一位是元妃佟佳·哈哈納扎青,第二位是富察·袞代,第三位是葉赫那拉·孟古哲哲,第四位是烏拉那拉·阿巴亥。

    當孟古哲哲嫁給努爾哈赤時,富察氏仍是大妃,直到萬曆二十年,富察氏還為努爾哈赤生下第十子德格類,也就是說,在孟古入宮數年且生有一子的情況下,仍然沒能取代富察氏上位大妃,而後來的阿巴亥成為大妃卻只用了兩年的時間,可見若論受寵程度,孟古哲哲並沒有特別突出,只能說……也還算受寵。

    只是還算受寵,那當然就不可能受“專寵”。在孟古哲哲為妃期間,努爾哈赤在娶孟古的同年還聘了哈達部萬汗的孫女阿敏為側妃,萬曆十九年又納庶妃嘉穆瑚覺羅氏,萬曆二十九年又與烏拉部阿巴亥[注:此時阿巴亥年僅十二歲]成婚。

    而且在這段時間裡,其他后妃還一共為努爾哈赤生育了四子三女,即第七子阿巴泰(母為側妃伊爾根覺羅氏),第九子巴布泰,第四、五、六女(母為庶妃嘉穆瑚覺羅氏),第十子德格類(母為大妃富察氏)。

    特別是,萬曆二十年時,孟古哲哲十月生皇太極,十一月,庶妃嘉穆瑚覺羅氏就生了巴布泰,足以說明孟古受寵愛程度不是很誇張。

    然而說一千道一萬,有個好兒子比什麼都強,孟古哲哲受寵程度雖然比不上後來的阿巴亥,可阿巴亥的三個兒子綁一塊也比不上一個皇太極。

    結果努爾哈赤死後,皇太極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帶著一票年長的貝勒逼宮,傳努爾哈赤“遺命”,強逼著阿巴亥殉葬了。

    這裡有一個疑問,正如把漢那吉可以“收繼”鍾金哈屯、宰賽可以“收繼”炒花的哈屯一樣,女真人也是允許“收繼”的——阿巴亥本來曾聽努爾哈赤提到今後讓代善照顧她和她的三個兒子,所以對代善格外親近(後來成了一樁罪)——那皇太極為何非要阿巴亥去死呢?

    皇太極登上汗位後宣佈將多爾袞兄弟二人“恩養”於宮中。對於皇太極汗位的得來,曾經有人大加指責,如果單說得位之正,皇太極可能確實該受指責,因為很顯然,這是一場蓄謀的逼宮政變,但神奇的是,這次政變是由皇太極與兄長代善聯手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