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494章 振興北瓷

    而這位徐大匠,即便是在景德鎮,也是技藝極為出眾的一位。只是這位大匠有兩個悲劇:一是他只善於技術,而不善於經營,導致他家祖傳下來的私窯明明質量極佳,但卻被競爭對手擠兌得利潤日薄,眼見得連祖產都要守不住了;二是他只有一個獨子,偏偏這個獨子吃喝嫖賭五毒俱全,就是不務正業,在外頭被人設局,欠了一屁股的印子錢,生生把徐大匠給搞破產了。

    印子錢就是高利貸,理論上來說大明律是嚴禁的,但實際上……這都萬曆朝了,大明早就已經進了中晚期,還有幾條法律能正兒八經當真?況且能放高利貸的人都是什麼身份,哪裡是他們徐家能夠應付?

    所幸高務實的母親張氏正好派人在景德鎮物色有本事的大匠,得知這一情況,立刻打著新鄭高家的名頭把這件事給兜了下來——巧得很,時任江西布政司左參政李純樸高拱門生,由他出面說和,張氏把徐大匠一家欠的錢本息齊清還完,徐大匠則帶著他傢俬窯的幾個族人及弟子全部投入高家門下。

    陳家兄弟因為鈞窯沒落已久,在鄉里只能燒些普通瓷器混口飯吃,窮得早就談不上什麼大匠尊嚴了;徐大匠更不必說,理論上他現在欠高家的錢他三輩子都還不完。

    張氏出身鉅商大賈之家,在做生意方面可不會講什麼人情,二話不說就把他們三位全都收為家丁了。

    家丁其實就是奴僕,甚至更直白一點說,就是主人家的奴隸。

    這裡需要稍稍解釋一下,明代奴僕又稱奴婢、臧獲、家奴、家僮、僮僕、家人、義男、義女、義婦等等。

    大明早期,真正的奴隸主要來源於戰俘和罪犯家屬,他們的身份是法律認定的,但這種奴隸數量當然很有限。洪武時期,朱元璋曾一再頒佈法令,禁止民間自發的良人奴僕化,反對人身買賣,或者私債准折而壓良為賤;並且規定功臣勳貴和官員蓄奴的數量。

    但規定只是規定,勳臣貴戚和官員們都可以找漏洞避免:比如奴契上不寫賣身為奴,只寫被某某收為義子、義女,朝廷就只能乾瞪眼——高陌、高珗為什麼都姓高?他們最開始的時候,奴契是在高務實的大伯高捷手裡的,名義上他們都是高捷的義子,既然是義子,當然得跟“義父”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