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456章 協助辦案[第四更!]

    那個人證?

    那個人證的確問題很大,非常之大。

    黃孟宇粗粗審問一下,得知那人名叫王鵬,原先是高家的僱工,從高務實的京華開平煤礦正式興辦後不到半年開始,一直到三個月前,他一直都在京華開平煤礦做事。因為此人身形剽悍,且確實有一把子好力氣,很快被選進了開平煤礦護礦隊。

    不過三個月前,他因為調戲礦上工友的家眷,被礦上判罰四十兩銀子,並公開道歉。由於簽過契書、按過手印,罰銀子是沒有辦法抵賴的,這廝也不囉嗦,當場賠了銀子——相當於他白乾了幾個月。

    然而,他卻拒不道歉,還揚言說“老子一沒幹她,二沒摸她,調戲幾句能死?”結果惹惱了前去巡視的高小壯,被當即開除,此後就行蹤不明瞭。

    但王鵬自己的說法卻有不同,按照他的口供,他調戲工友家眷一事乃是京華開平煤礦總辦高小壯提前安排好的,整個事情都是高小壯一手策劃,為的就是把他王鵬從礦上合理調離。

    至於調離之後做什麼,王鵬自己一開始也不知道,他只知道高小壯跟他說的“有重任交於你辦”。

    至於是什麼重任,他表示高小壯當時沒有告訴他,只是許諾他說“事成之後若你平安歸來,賞銀千兩,還升為片區工頭;若是不幸身故,賞銀兩千兩給你家中;若是被擒,只要你守口如瓶,保你不會獲罪,且歸來之後依然升為片區工頭,賞銀則增加至兩千兩。”

    黃孟宇剛聽到此處時,甚至覺得賞銀開得如此大方,確實有高觀政的風範。

    但仔細想想,卻又有些不對勁——高務實再有錢,一次出動二十幾號家丁來殺馮保,還明碼標價給多少賞,他瘋了?

    黃孟宇不是常年呆在宮裡不知世事的人,他常年呆在大同那種地方,也不是不知道一點“江湖事”,什麼人的人頭值得上萬兩銀子的賞格?只怕就算是高閣老,一旦上了那些個江湖人士的懸賞榜,也值不了萬兩白銀。

    因為江湖人士殺人求賞,從來不是按照對象的身份來決定價格的,而是從殺他的難易程度、逃跑的難易程度以及將來的後患大小等方面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