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327章 捉拿訟棍(上)

    是進京告御狀這種行為,在後世也有,不過名字略有變動,溫和了很多,叫做上訪。

    但不管是告御狀還是上訪,總之這種事情,古往今來都是地方官最為深惡痛絕的現象,而做這種事的人,也毫不例外被地方官視之為刁民。

    高務實前世對於上訪群眾其實也是頗為頭疼的,但好在他當時並不負責接待上訪群眾這一塊的業務,畢竟那個年代好歹有個信訪辦,又有所謂縣長信箱之類的渠道,一般而言不會鬧到他們縣委去。

    後來他到了鎮上,由於盤口變小,他又勉強還算是個“有志向”的年輕幹部,倒也沒幹出什麼天怒人怨的壞事,所以他的群眾工作僅限於調解了幾次鄉民之間的集體糾紛,並沒有鬧到群眾上訪那般嚴重。

    因此,他對於上訪這件事,還算看得開,至少會看一看到底出了什麼事再說,而不是二話不說先拿人——危機公關其實也是一個優秀秘書所要做的功課。

    不過很顯然,大明朝的官員們大概對於“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沒有太多切身體會,更沒有什麼危機公關這種意識,所以他們的反應就比較簡單粗暴了。

    這裡要特別插一句:帥嘉謨的這個行為,放在別的地方可能比較驚世駭俗,但若是在徽州,其實還真不算十分特別。

    因為徽州這個地方,民風剽悍。當然這個“剽悍”不是說他們跟戚家軍最喜歡徵兵的義烏一樣,礦區較多,當地百姓動輒打架群毆,而是說徽州人好打官司。

    中國的老百姓歷來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傾向,認為打官司不論有理無理,總之都是醜事,而愛打官司的人,則會被當成“刁民”。而歷來地方官考評,也總是以“涉訟事少”作為一地民風是否淳樸的重要標準之一。

    然而徽州人的做派,就很不和諧,倒是和後世美國人很相似,動輒興訟,有事沒事就喜歡對簿公堂,時人形容為“事起渺怒,訟乃蔓延”,並用了一個特別精闢的詞來總結:健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