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流歌 作品

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

    沈麗姝把馬娘子當公事公辦、雷厲風行的女強人,殊不知馬娘子完全是因為對女性的同情心使然,一時衝動才這麼說。

    看到小東家略顯詫異的神情,馬娘子也開始後悔自己的多嘴,但話都說了,覆水難收,她連忙解釋,“小東家別怪我冒失,我想著或許也是緣分,昨天您父親沈押司離開後,剛巧貞孃家里人也把她送到我這來了。這孩子您二位也瞧見了,面黃肌瘦的,在家裡吃不飽穿不暖,她娘在她小時候就去了,難產,一屍兩命,家裡人很快給貞娘她爹張羅續絃,她後孃的身子骨倒硬朗,肚子也爭氣,一連給她爹生了兩個兒子,漸漸也把貞娘擠得無處站腳。貞娘每日在家給繼母和弟弟們當牛做馬,但只要她爹還在,不管如何苛責,也總有閨女的一口飯吃。可是天不遂人願,去年貞娘她爹做工回家,天黑失足落水,人就這麼沒了,她娘聽信貞娘克父克母的傳言,剛守滿一年,就火急火燎想把貞娘發賣了。”

    “我也是看貞娘這孩子可憐,人又勤快懂事,才來我這不到一天,裡裡外外擦拭得乾乾淨淨,便有心想給她尋個好去處,像沈押司和小東家這樣的心地人品,要是能瞧中貞娘,將她領回家裡去,那她就就是進了福窩,旁人幾輩子都換不來的福分。”

    聽到前半段介紹,沈麗姝還在心裡感慨,這熟悉的劇,把同父異母的倆弟弟化成沒有血緣關係的繼姐,那不就是古代版灰姑娘的故事?

    但是後半段發展也太急轉直下了,沈麗姝都不由皺起了眉頭,看看一旁垂著腦袋不吭聲的貞娘,又看向神色略顯不安的馬娘子,“不可以讓貞娘出來做工賺錢,為什麼要賣身?”

    她可不是那個被小說電視劇坑得一臉血的無知姝娘了,來的路上聽老爹好一頓科普,已經這裡賺錢的門路也挺多,女子不用賣身為奴照樣能找到工作,大不了像李娘子那樣,世上老闆千千萬,這個不行咱就換。

    賣身在這其中根本是下下之策,毫無性價比可言。

    別看賣身為奴立刻就能得到一大筆賣身費,可從此身家性命也被捏在別人手中,要麼下半輩子徹底擺爛,做好任人擺佈的準備,但凡還有點追求盼望,想要賺夠了錢就去贖身的,需要付出的代價都是賣身時得到的數倍不止。就這還要拼運氣,運氣好遇到比較善良講理的主家,可以讓下人以兩倍的“低價”贖回他們的賣身契,黑心點的三五倍也有。

    可萬一進了那大戶人家,平時待遇是好了,別人大家族就圖個穩定清淨可信,偶爾發善心允許下人贖身,名額也極其有限,搶不過別的同事,就只能一輩子當個下人。

    千難萬險拿回自己的賣身契也不是結局,最要緊是去官府消除奴籍,迴歸良民身份,不然贖身贖了個寂寞。

    最後這一步,也未必就比贖身來得簡單輕鬆。

    很多人贖身到最後,人是得到自由了,攢了大半輩子的錢也所剩無幾了。

    辛苦苦十幾年,一朝回到解放前,圖什麼?

    沈麗姝認為但凡智商正常的人,除非徹底走投無路,否則都不應該輕易邁出這一步。

    馬娘子看她願意跟她聊貞孃的事,不著痕跡的鬆了口氣,接著搖頭苦笑道,“我也是這麼勸貞娘她繼母的,不喜這孩子,遠遠打發她出去做工就是了,我幫貞娘找個規矩大的,吃住都在主家,不用回去礙她孃的眼,領了工錢還能幫忙養弟弟,這麼做個三五年,也就可以說親了,到時候嫁了人,又能妨礙到她娘什麼?”

    “可這王娘子咬死了賣身,偏貞孃親生爹孃都不在了,她是名正言順的母親,要打要賣,她一個人說了算,我們外人也沒法子。”

    馬娘子雖然也同情貞孃的遭遇,可提起那位王娘子的做法,言語中也難免帶著幾分司空見慣的雲淡風輕,很顯然,但凡那王娘子不這麼狠心非得賣了繼女,而是準備壓榨幾年,拿走貞孃的工資,再簡單把她嫁出去,馬娘子都不會出來打抱不平。

    沈麗姝可聽不得這話。

    在沈家安穩日子過久了,身邊全是無條件支持配合並縱容她的兄弟姐妹和長輩,以及算是順風順水的創業經歷,讓沈麗姝險些忘了這個時代的本質。

    封建社會,再多的溫情和歲月靜好,也掩蓋不了它那吃人的一面——當父母的,只要他們自己願意,如何虐待甚至是發賣兒女,都沒有人能阻止,這是真實存在的嗎?

    是的。

    身為父母就有絕對的權威,別說虐待買賣子女,或丟棄或打殺,都未必會追究法律責任。

    沈麗姝不由得又想起了育嬰堂,面試李娘子的時候,她對這個話題感興趣,好奇多問了幾句。

    李娘子說據她所知,汴京大大小小的育嬰堂有幾十家,官府和私人籌辦都有,但私人育嬰堂孩子更多,因為官府不提倡棄嬰溺嬰之風,他們只收身有疾病,或是遭遇實在無力扶養,或是父母長輩皆亡故的孩童。

    那官府督辦的育嬰堂也是最好的去處,他們定期組織領養活動,偶爾有些好心人從那裡收養義子義女。

    這種大多都是富貴人家,不缺一口飯吃,縱然身有殘疾,領回去也不至於苛待,就當是做善事,畢竟那些夫人小姐們定期去寺廟進香供燈,其花費可養一兩個孩子高多了。

    只是官府雖好,卻不是人人都能去的,那些沒病沒災,單純不想養孩子、尤其是養女嬰的狠心爹孃,怕被官府抓到治罪,一般將孩子丟私人育嬰堂就跑了。

    這甚至還算是負責任一些的,更有嫌半夜去育嬰堂丟孩子都費事的,草蓆一裹隨意扔去荒無人煙的角落,等著野狗把他們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