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越嶽 作品

第435章:是非對錯從來不是評判標準

    劉明峰創造了多項第一,在華夏國的歷史上,他將是第一個被公審的官員,也將成為第一個被最高行律院審判的官員,還是第一個落馬的一地主政。

    這些負面的光環一疊加,註定他這件事,要被顏政弄來大書特書,要讓這件事成為一個標杆。

    將來甚至要寫上教科書,讓後世的孩子都知道,曾經有個叫劉明峰的人,他是第一個被公審的官員,也是第一個被行律院公開判決的官員,他用親身經歷,為華夏國的法制建設和制度完善證道。

    為此,華夏日報特別開了一個專欄,向公眾介紹雞籠劉明峰桉。

    以新聞播報的方式,對整個事件進行回顧,並附帶上一些官員的口供。

    一時之間,剛過完年的華夏國民,都被雞籠市的情況給震驚了!

    最驚訝的當屬各地官員,他們看完整篇報道後,連忙審視手頭的工作,該砍的項目都紛紛砍掉,絲毫不敢再激進。

    至於學生們,大多都是憤青,覺得劉明峰這個人,敗壞了國府的形象,為官不仁有負君上的信任。

    而結尾處指出,將對劉明峰進行公審和行律院審判,這一條反倒是沒有引發很大的波折。

    大多數國民不清楚,假如要走行律院這個程序的話,就說明在華夏國,乃是真正的以法治國。

    國君無權宣判人的生死,只有法律可以!任何人的權力、財富、生命,都只有法律有這個資格剝奪。

    若是國君真想讓一個人死,那麼只能通過國君的特別權力,增設一條法律,又或者說置國家制度於不顧,硬要行使國君特令,派出軍隊去物理消滅那人。

    所以一些看明白的人,都對這事深深的震撼!

    這種震撼來自於國君對憲法的尊重,他們隱隱相信,憲法就是根本之法,只要保住了憲法,那麼在東秦,就將一直享受到憲法賦予的權力,這是國君也不能剝奪的。

    他們不知道什麼叫做人本主義,但是憲法開篇所述的人權條例,同樣讓他們不敢想象!

    這些明白人一邊敬佩,一邊重新去翻閱憲法和華夏國各項法律條款。

    更聰明一些的人,已經在找法律條文中,存在的漏洞!

    他們明白,法律就是東秦最大的權威,弄懂了法律,道路將寬廣許多。

    當然,聰明人只是少數,更多的百姓只是多了個茶餘飯後的談資。

    …………

    剛出正月,劉明峰在雞籠的公審大會就拉開帷幕。

    在雞籠百姓的注視下,他戴著高帽、插著牌子被押上臺。

    他羞愧的低著頭,不敢看在場的百姓。

    奇怪的是,這些百姓對他沒有多少恨意,反倒是隱隱覺得有些驚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