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越嶽 作品

第411章:百姓連活著都不怕,還怕黥人?

    “哼,離人骨良為奴、使人棄故國家鄉。這就是你的生意?”董嶽反諷道。

    李四福笑意不減,問道:“大人,若是讓你來安置這些百姓,你可保證,他們不會餓死,不會賣兒賣女?你能保證他們明年不被水淹?”

    董嶽斂著目光說:“本官不能,但至少能讓他們為良籍,讓他們家中子弟可讀書科考!”

    “大人,就他們這年景,讀書科考,怕也是水中月、鏡中花,空妄之言罷了!大人方才避重就輕,還未說明,到底能否保證他們不餓死,不賣兒賣女!”李四福話雖和氣,可也針鋒相對。

    董嶽無話可說了,單單是這幾千石糧食,就是他不敢想的。

    “可他們去了黥人那,為奴為婢、受盡欺凌奴役,不過是苟活而已!留在我大明,至少還存有一絲為良民的機會!”

    “這話大人自己信嗎?”李四福語氣加重,“在下行商多年,做的善事不少,走過這麼多的地方,可我只看見,窮人在大明,活著還不如早點死了!就問大人,我大明的百姓,連活著都不怕,還怕黥人?”

    董嶽磅的一聲,手就放在了刀柄上。

    李四福也被嚇了一跳,可依舊鎮定道:“大人,我可是東秦公司的常任董事,根據寧波條約,有招工之權,即便是犯法,也只能交由寧波海關的行律院判決。”

    董嶽怒火中燒,臉都變得通紅,恨恨道:“你們滾吧!剩下的百姓,你們一個也別想帶走!”

    “那大人想如何安置他們?”

    “那是本官的事!”

    李四福指著桌上的合同說:“不,是百姓自己的事,簽了字也就是我的事!”

    “而且大人,我以我全家性命發誓,這些人去東秦,絕對比在大明要好,他們在那邊,有地分、有房子住,子女可以讀書、做工可以賺錢,沒有奴籍、賤籍之分,律法也不虐民,更是沒有苛捐雜稅!大人,去東秦他們才有活路啊!”

    “一面之詞,豈能知道你們背後有什麼蠅營狗苟!”董嶽冷冷道。

    “這不是一面之詞!”李鳳來突然走了過來,拱手道:“我原先不過是個戲班子的班主,在揚州當了多年的綠帽子,直到去了東秦,我這綠帽王八的名頭,才被摘去!我親眼所見,東秦明裔已不下五十萬,具是生活美滿!”

    “還有我們!”幾個隨行的外派幹部,也齊齊站了出來。

    “我是浙江災民,五年前去的東秦,家裡不僅分了地、還分了牛,我也在東秦讀書識字,現在能寫會算!我家裡已經吃飽飯好幾年,我之所以願意外派來大明,就是為了救更多人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