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 作品

第71章 第 71 章

    議論的聲音越來越大,說什麼的都有。

    蔡金珠聽著後院裡下人砸東西的聲音,居高臨下地看著林真:“你想去告,那就告去吧,不過我還是那句話,以後你出現在鎮上一次,我砸一次。”

    很快,去後院砸東西的幾個人出來了,跟著蔡金珠離開。

    外頭看熱鬧的還興致勃勃地盯著滿地狼藉的鋪子,林真叫上林小么,把幾塊門板上好,隔絕了那些人的目光。

    林小么眉頭皺得幾乎要絞起來,“哥,咱們真的要去告官嗎?”

    “嗯,這事鬧到現在,只有縣衙那邊開口還我清白,咱們的生意以後才能繼續做下去。”這事發生之前,林真還想著用時間來慢慢磨,等大家熱情褪去就還算好。

    但今天蔡金珠來鬧,他看到那些彷彿失了智一樣,只知道抓著點自己以為是正確的東西就當真相的人,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

    他還有自己的鋪子,還有顧栓子,還有林小么林石頭他們,他不能讓他們以後在鎮上連逛街都要提心吊膽,忍受別人異樣的目光。

    林小么還是心臟砰砰砰地跳,很不放心:“可是去縣衙告狀……”

    “沒事的,我們來鎮上這麼兩年,不也聽到一些話嗎,咱們這位縣老爺雖然沒做出什麼流傳開來的好事,但也不是那種會屈打成招,不辨黑白的。”

    “待會兒我去找個人寫張呈狀,送到刑房那裡,等縣衙那邊傳喚就是。”這兒告狀有一套還算完整的流程,如果不是人命案或者大案,不能敲縣衙外邊的鳴冤鼓,而是要先找人寫呈狀,遞到專門管理該轄區內民事、刑事的刑房,然後刑房先審理一遍,再送到縣太爺那裡,由縣太爺審理。

    林真看了眼被砸得徹徹底底,看不出小食齋以前樣子的鋪子,讓顧栓子他們去後院稍微收拾一下,能住人就成,自己出去找人寫呈狀。

    拜蔡金珠來鬧的“福”,林真走到哪裡哪裡的氣氛就古怪,他心中已有成算,拐進狹窄巷道里的鐘嚴家,叩了叩門。

    門裡邊很快傳出陳娘子的聲音:“誰啊?”

    “我,林真,陳娘子鍾嚴在家嗎,我找他有些許事。”

    門裡的聲音嘎然而止,林真的心往下沉了沉,他的那些流言蜚語在鎮上傳得極廣,按照陳娘子重視鍾嚴的程度,恐怕是在擔心鍾嚴與他來往於名聲有礙。

    可鎮上的讀書人不多,他熟悉的也就鍾嚴一個,更別說鍾嚴文采斐然,由他寫呈狀再合適不過。

    但林真也估量過,要是鍾嚴寫不了這份呈狀,他便再去打聽一下其他的人。

    過了會兒,門吱呀一聲打開,是鍾嚴親自開的門,他站在門裡,望著林真:“林叔進來吧。”

    鍾家的院子還是他第一次來的時候的模樣,連牆角立著的木盆都不差分毫。他抬腳走進去,先給院子裡的陳娘子打招呼。

    陳娘子臉上的表情有些說不出的意味,只是從屋裡拿了兩張凳子:“林哥兒坐吧,不知道林哥兒這回來是有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