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再次私奔

    馬英駿爽快地支付了100萬,留下協議,走了。

    服賭認輸,說話算話,不得不說,跟世家子弟們說話還真的非常舒服。

    連他在協議裡寫的這個“徐豔”,都是真真正正自己的貼身助理。馬英駿聽陸鴻聲說的第三條,立刻以為陸鴻聲早就饞上了徐豔,所以二話沒說就在協議裡寫上了她的名字。

    如此自覺,簡直是富二代中的楷模。

    不過千代小姐可是非常非常不高興。

    “葉婉是誰?”千代氣極。

    千代昨天晚上發飈,就是因為陸鴻聲在提到女人的時候支支吾吾的,語焉不詳。這回可好,藉著自己被馬英駿調戲的“賠款條約”,把那個壞女人的名字也一起寫進去了!

    真當自己好欺負不是?

    陸鴻聲有些結巴:“我可以解釋……”

    千代一口打斷了他:“我不想聽你解釋——還有第三個條件你是怎麼想的?你缺女人嗎?再說我哪裡比不過徐豔了,啊?”

    “徐豔比你差得遠了!”陸鴻聲毫不猶豫地說。

    ——他連這個徐豔都沒見過,誰知道她好看還是不好看?

    不過有一說一,馬英駿的審美倒是跟自己挺近的……

    “那你還討要她?!”千代更來氣了。

    “你不是給我比劃了這個手勢嗎?我想,他調戲我的女人,懲罰是失去自己的女人,很合理嘛!”陸鴻聲試圖解釋。

    “……呸!我的意思是,”千代重新用兩根手指比了一個“x”形,“你要跟他說,以後馬家不得借這件事與陸家糾纏。你腦子裡想的都是什麼?”

    啊……對。當時千代的確是這樣說過,但因為“陸家”根本不存在,所以陸鴻聲就下意識忽略掉了……

    好吧。不找藉口了。

    真相其實是陸鴻聲一時想不出第三條要馬英駿什麼,又突然起了惡趣味,想噁心噁心他。

    他是真沒想到馬英駿能屈能伸,這種協議都能籤。

    ——等等,徐豔是自由人吧?這封協議,能有法律效應嗎?

    陸鴻聲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不過沒敢問千代,怕千代朝他動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