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傅少追妻火葬場3

    宋安暖十四歲的時候,從家裡逃出來,去找親媽。

    聽村裡人議論,說她媽嫁在了隔壁鎮。

    她偷了爺奶一百多塊錢坐車去隔壁鎮找到了親媽家,想求親媽收留。

    親媽已經再婚又生了一雙兒女,態度冷淡的打發她回去,讓她以後不要再來打攪她的生活。

    宋安暖不願意再回到父親的家,每天被打罵,她用身上僅剩的幾十塊錢買了一張長途車票去了大城市。

    她一個小孩子,到了外地,連工作都找不到。

    身上也沒錢,剛到外地的時候,還在橋洞裡住過幾宿。

    她冒充成年人去找工作,可一看就知道是個小孩,好在她也找到了發傳單推銷襪子的工作。

    後來她聽說有選秀比賽招人充數,一天一百塊錢包吃住。

    她立馬就去報名了,總比滿大街發傳單推銷襪子的工作強啊。

    可是,她唱歌五音跑調,跳舞像鬼在扭。

    就連普通話都講的很蹩腳,帶著濃濃的鄉音,被某些選手背地裡嘲笑鄉巴佬。

    什麼都不會的她第一輪就被刷下來了。

    但是這次的經歷讓她知道了娛樂圈、明星這些詞彙。

    她聽說拍戲當明星可以賺到很多錢,就四處打聽,跑去群演聚集地的某表演學院的後大門等著被劇組的工作人員選中。

    她還跑去影視城跑龍套,演人肉背景。

    看到那些明星穿著光鮮亮麗,一出現,就前呼後擁的,她也很羨慕,很想成為那樣耀眼的存在。

    為了成為明星掙大錢,她練好了普通話,苦練臺詞,並觀摩別的演員怎麼演戲的,提煉自己的演技。

    從人肉背景演到屍體,再演到有一句半句的路人甲乙丙丁,再往後演到丫鬟宮女。

    沒一個角色她都很認真。

    以為有實力就會紅,金子總會被發現。

    二十歲那年,她被經紀人田麗麗看中。

    一簽就是十年。

    別人都是籤個三年約,長的頂多五年,什麼都不懂的她被忽悠著簽了十年。

    以為從此就要走上人生巔峰,成為超級大明星了。

    但是被籤進公司長達半年,她沒有任何工作,也沒有任何經濟來源。

    發信息給經紀人詢問,得到的答覆就是一個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