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點什麼

    最近各種qq群,微博,知乎,b站,每一個出現文字的地方都在討論閱文合同和著作權的事情,這件事我一直在關注,一直在加熱,也在為某些謠言闢謠。

    從作者作品版權死後五十年開始,作者一直都是處在下層,從沒爬起來過。

    天下霸唱的事情應該眾人皆知了,一份合同就能判定原作者侵權,侵的還是自己寫的書的版權,有種滑天下之大稽的荒唐感。

    這種作者在小說裡面都不敢編的事情,確實是實實在在的出現在現實中。

    新版合同我看了,確實是一份吃人的合同。

    合同通篇強調作者的義務,半分不提作者享有的權利。

    這份合同不知真假,暫時無從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