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丞佐吏 作品

第0159章 臣!懇請家上!

    “呼~”

    聽陳平說出這句‘糧商,確實是在幫農民存糧食’,劉盈面上神情不改,在心中,卻是長鬆了一口氣。

    ‘官營’的概念,雖然在這個時代還有些新奇,但在過去千百年,類似的事兒,也不是完全沒有發生過。

    不說遠的,就拿幾十年前的秦,以及如今的漢室來說,武器軍械,尤其是甲冑、弩機等武器,就是毋庸置疑的管制物品!

    在《漢律》中,有一項後世人乍一聽會有些陌生,實則也同樣存在於後世的罪名。

    ——奸闌(欄)出物。

    用後世的話來說,其實就是走私。

    而在《漢律·津關令》中,對於私自出入邊境的人,所默認的刑罰是:斬左趾,為城旦。

    對於非法持有甲冑、弩機的人,只要數量不超過個位數,刑罰便是‘流二千里’。

    那麼,對於攜帶弩機、甲冑等管制武器軍械,私自跨過國境線進行軍火走私的人,是怎樣的刑罰標準呢?

    同樣是個位數的甲冑、弩機,如果是在中原持有、製造或犯邊,基本都是‘流二千里’,可若‘奸闌出物’的物品是一、二件甲冑,三、五柄弩機,其罪責刑罰,便是向‘叛國資敵’看齊!

    除了軍械,《漢律》之中,也有許多其他不被允許私人持有,或過量持有的物品。

    在這樣的背景下,讓居於廟堂之高的政治人物接受‘專營’的概念,並非什麼不可能的事。

    真正讓劉盈心裡沒底的,是‘代民儲糧’的概念,究竟能不能為此時的朝堂所接受。

    只要這一點能被接受,那劉盈促成‘少府官營關中糧米’一事,就等於成功了一半!

    想到這裡,劉盈便神采奕奕的抬起頭,正要開口,便剛好等來了陳平,那必然會出現的一問。

    “家上。”

    便見陳平又暗自消化了好一會兒,才面帶疑慮的抬起頭,對劉盈拱手一拜。

    “家上言往昔,糧商米賈多乃‘代民儲糧’,臣尚可稍知而解。”

    “然家上又言:即是代民儲糧,便無須錢買、錢賣······”

    “這······”

    面帶疑惑的搖了搖頭,陳平望向劉盈的目光中,困惑之色不由更甚。

    “還請家上不吝解惑······”

    聽聞陳平此問,劉盈只稍側過頭,見蕭何面上,也是同陳平一般無二的困惑,便搖頭一笑。

    措辭片刻,便見劉盈笑意盈盈的抬起頭,望向滿臉呆萌的陳平。

    “往昔,關中糧商米賈之所為,乃秋收後買民之米糧,代儲一冬而還與民食。”

    “既如此,曲逆侯以為,秋收之後,民因何不出糧稍許,以懇請糧商米賈代己儲糧;待春、夏之時,往取自家之糧而食之?”

    聽聞劉盈此問,陳平自是嗡而一愣,旋即下意識開口道:“此,自因錢貨兩清,方可互不相欠。”

    “若不以錢買、賣,若商賈得民之米糧,後又昧心謊稱‘未得民請代儲糧’,民豈不為商賈所欺,盡失耕勞一歲之所得?”

    聞陳平此言,劉盈只溫笑的一點頭,又稍待親和的看了看蕭何。

    “然。”

    “民之所以於秋後賣糧得錢,又春、夏以錢買糧而食,乃商賈多趨利之輩,無有信義。”